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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山行館4月7日發生火災,全館主建築物200多坪被毀,這裡面引起了一些政治的聯想。不過看下面這則新聞就知道,古蹟被火燒毀在台灣、甚至在台北不是第一次,最有名的就屬蔡瑞月舞蹈教室宣布被列為古蹟的第二天,就發生一把無名火被燒光光。

文化資產的保存與再利用,是文化創意產業的重要一環,不過在台灣,被列為重要文化資產的同時,常常也是這個文化資產宣布死刑的時候。由這個角度來看,新莊的樂生院可以活到現在,還不會被無名火摧毀,可真得感謝守護樂生的那群青年朋友,雖然我們也不敢確定,會否在行政院宣布新莊捷運線更改施工設計的同時,樂生院也發生了一把無名火...。

對於古蹟如何被再利用,一直是文化資產保存的重要課題,有人認為應該要保存原狀,有人則強調空間再利用,變成咖啡廳、表演劇場等等,意見不一,對既有的成果的評價也優劣互見。過去也不時聽到,古蹟擁有者,在房屋被列為古蹟前,就先自行用怪手拆毀的事例(例如:大稻埕的長老教會....)。只是如果類似古蹟遭到祝融焚燬的事例一再發生,而且發生的時間點又都非常啟人疑竇,連最起碼的文化資產保護都做不到的話,那台灣的文化創意產業要如何走下去,真是讓人要捏把冷汗。(影子)



草山行館火警 台北市又一樁古蹟破壞事件

更新日期:2007/04/07 14:48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七日電)八十年歷史的市定古蹟「草山行館」今天凌晨傳出火警,主建物約兩百坪遭火燒毀。回顧過去八年,包括蔡瑞月舞蹈社、理教公所等多處市定古蹟遭到疑似人為縱火,至今尚未破案,無論歹徒蓄意破壞古蹟動機為何,均可見古蹟保存力量薄弱之處。

「草山行館」1920年由台糖株式會社所興築,故總統蔣介石遷台後擇居在此,館舍成為台灣第一座總統官邸,具有歷史意義。台北市政府文化局2002年十二月十九日將「草山行館」定為市定古蹟,沒想到上午火警燒毀兩百坪主建築及多項文物,現場正由鑑定人員調查起火原因。

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條第一項規定,放火燒燬現非供人使用之他人所有住宅或現未有人所在之他人所有建築物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過失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禁或三百元以下罰金。過去八年來,多件古蹟遭到祝融案件,至今尚未有案件破案。

1999年十月二十六日,台北市議會將位於中山北路二段四十八巷的蔡瑞月舞蹈研究社審議通過為市定古蹟,但同年十月三十日凌晨一時四十九分遭人為縱火焚燬,八十年歷史的木造建築付之一炬,至今尚未查出人為縱火或意外失火導致。

1999年,當民間人士與台北市政府討論位於信義計畫區內的四四南村是否保存時,同年五月二日晚間即發生火災,十四間的木造低矮平房遭到焚毀。台北市政府也隨即在兩天後正式展開四四南村拆除作業。

2005年八月三日凌晨,已進入古蹟指定程序的台北市西本願寺樹心會館遭無名火吞噬,整座兩層樓木構造悉遭焚毀,並延燒十餘間磚造廢棄民宅。樹心會館位在中華路、貴陽街口,建於1922年,原是用作弘法及社會教育的集會所。

文化學者指出,除了上述古蹟外,台北市南港八卦窯舊址、北投穀倉與內湖新豐磚窯場煙囪等古蹟,均在文化局定為古蹟前後遭到人為破壞。要避免這種情況再次發生,除了警方必須積極追查原因外,市府也應加強維護古蹟安全。9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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