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5被老師抓去早點名,也看了劉老師最新的這一篇「非營利藝文組織與當代文化經濟(cultural economy)」文章,嚴格說來在一個與學學朋友們一起講演的場合,似乎探討第三部門與文化創意產業的主題,有一點點硬。不過我倒是滿滿意的,劉老師身兼中華民國藝術環境改造協會理事長,從學者與第三部門從業者角度,分析其對文化創意產業的影響,十分重要。

國內嚴格說在非營利組織對CCI的探討上太少,NGO也大多屬於慈善或文教型的,對CCI而言並未發揮整體能量。官方有設立一些NGO,在各個主管單位下也都有,我們也曾介紹過(請去政策牛肉內找)。
影子曾經疑問,我們對第三部門的定義似乎過於負面表列。不過一個學術構成時,好像社會學當初也是這樣。我覺得論述策略上還OK,關鍵是,比對一些發展CCI有成的國家,NGO這方面是否足夠,該如何發揮?
我是滿想探討的。
跟協會要了一段時間,剛終於給我了,偷偷po上來的。>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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