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雖然有一些零星的文化新聞,不過都還不太具有文創產業的深刻意義。比如前北市府副市長李永萍,將轉任台北市文化基金會董事長,並宣稱她要「拼文創」,不過好像端的菜還是過去那幾道:

李永萍:拼文創而非返郝市府
http://www.cna.com.tw/ShowNews/Detail.aspx?pNewsID=201012230241&pType0=aLOC&pTypeSel=0

倒是今天這則經濟日報的社論,從媒體、電影與科技業投資來觀察,倒有不少反省。對於台灣與中國的電影市場,大概分析的滿深入淺出,比如「近年來,不賠錢的賣座電影,包括海角七號、艋舺或父後七日等,都不是出自這些科技文創企業或基金之手,顯示台灣影視產業的產業化模式仍待摸索。」;比如「,「合拍片」的市場魅力固然誘人,但目前因為合拍片而大賺的台灣影視企業並不存在,顯示把台灣創意綁入中國大陸合拍的框架裡,並非明智之舉。」;「台灣影視產業應有自知之明,要發展出類似美國八大電影公司規模的企業,不切實際也不可行,但可以想辦法發展產業鏈的某一個環節,讓台灣成為亞洲區域重要基地...」大概已經出現了文創代工的概念了。

其實滿有趣的是,小弟還是比較關心「文創」怎麼被討論這件事情。在本月11日,也有一篇談夜市的,裡面也出現文化創意的說法,比對一下今天關於電影業談創意產業的內含,兩篇談的可以說都在找台灣的文化/產業的定位,但談法差很多。

差的不只是論述對象(一個是電影、一個是飲食),也不是用詞(比如美食氛圍、影視產業鏈),而是談論的方式:比如具體、概論式的談法,究竟哪種比較妥當?比如走馬看花式的介紹,還是鎖定單一產業環節或地區(比如台灣跟其他國家就單一產業來看)比較好?

這樣的問題在台灣文創已經存在多年,比如電影來說,光談產業鏈、國際定位等,從影評人觀點到學術論文,早就汗牛充棟,但比如有某部「台灣之光」式的電影一出,像閱兵一樣盤點這兩年的「賣座台片」,並出現期望未來台灣電影市場暢旺的聲音突然多了起來,這也是一種文創論述上的差異。究竟哪種談法才好?還是都不好?還是都好?

順帶一題,「尋找影視產業的台積電」這篇社論,在2008年9月台灣在瘋海角七號時,是不存在的論述,因為當時除了談什麼本土在地特色、期望台灣電影市場振興、文化創意產業前途光明之類的文章傾巢而出,談什麼產業分工,緣木求魚,因為當時的社會氣氛,對這種深入的瞭解沒有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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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找影視產業的台積電
 
【經濟日報╱社論】 2010.12.28 02:33 am
 
 
威盛電子董事長王雪紅轉投資的電影公司威望國際(CatchPlay),最近宣布成立「CatchPlay電影創投一號基金」,將於七年內投入9億元資金,拍攝國片及好萊塢電影,並訂下每年拍攝二到三部的好萊塢電影及三到五部國片的目標。這為科技業基金搶入文化創意產業再添一例,顯示科技業布局文創產業已成為潮流,科技與文創的交集及合擊會迸出什麼火花,尤其令人好奇。

科技業投入文創產業案例不勝枚舉,例如鴻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投資拍攝電影「白銀帝國」、正崴精密董事長郭台強入主中影、聯電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及宏碁創辦人施振榮合資「台灣文創一號基金」、明基與開發基金等成立得藝國際媒體、中華電信結合春水堂等,中環集團旗下更涵蓋了中藝、得利影視、亞藝影音及威秀影城等影視上下游企業。科技業的投資目光紛紛投向並不被看好的影視產業,是因為看到華人及亞洲的所得水準提升,市場潛力無窮,現今美國影視產業的巨大商機,不久的將來有可能在亞洲發生。

不過,雖有如此多的科技業跨入影視產業,但迄今並沒有真正的成功者。近年來,不賠錢的賣座電影,包括海角七號、艋舺或父後七日等,都不是出自這些科技文創企業或基金之手,顯示台灣影視產業的產業化模式仍待摸索。也因此,這次威望國際把未來拍片重點鎖定在國片及好萊塢電影,在目前電影界一片搶拍「中國大陸合拍片」的當口,威望國際的路線的確另類。

從華文市場大小及潛力的角度來看,以大陸市場為重心,當然有其合理性;但若為了迎合中國大陸的合拍規定,反而失去本身自由創作的空間,台灣影視產業的優勢又還剩什麼?所以,「合拍片」的市場魅力固然誘人,但目前因為合拍片而大賺的台灣影視企業並不存在,顯示把台灣創意綁入中國大陸合拍的框架裡,並非明智之舉。不過,沒有市場支持的創意環境能持續多久,還是一個必須面對的現實問題。

在過去全球資訊產業的發展歷程中,初期也是生產與市場綁在一起,一直到產業鏈可以被分割時,生產及市場開始脫鉤,而台積電晶圓代工模式的推展,更使得資訊電子業的IC設計創意可以留在並不具市場規模的台灣;也就是說,台灣產業的發展,一直是產業分工分享,而非一統上下游。台積電的成功,在於提供IC設計創意者,一個與整合企業一較高下的機會;acer的成功關鍵,不在一統江湖,而在分割自己。影視產業的產業鏈,相較於資訊電子產業雖不盡相同,但仍應有參考的價值。

台灣影視產業應有自知之明,要發展出類似美國八大電影公司規模的企業,不切實際也不可行,但可以想辦法發展產業鏈的某一個環節,讓台灣成為亞洲區域重要基地;倘若美國絕大部分影片可以在好萊塢片場拍攝完成,那麼,我們也可以把台灣建設成亞洲最重要的影視基地,例如把台灣當做全亞洲的影視創作平台,任何有創意的導演或製作人,都可以在此平台上以合理的成本實踐,就如同半導體的晶圓代工產業,使有創意的IC設計者不必自己建一座半導體工廠,也能實踐創意。

許多既有的影視從業者,正逐漸從本土題材開拓出新市場,中國大陸合拍片亦方興未艾,再到此次威望國際的勇闖好萊塢,已顯示出台灣影視產業的多元及豐富性。然而,如果這些創意與製作無法在台生根發芽、累積茁壯,那麼,台灣影視產業最終可能只是科技業者的風險投資,而這其中關鍵,端看我們有無足以匯集群聚的旗艦製作平台。

【2010/12/28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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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市美好滋味 不只是美味…
 
【聯合報╱李欣龍/文化大學創意產業中心主任、台灣創意經濟協會理事長】 2010.12.12 02:58 am
 
 
在我們每個人成長過程中,都存在著各種對味道的記憶,偶爾會回想起老家某個攤販,或是家裡附近哪個夜市的美好滋味。

近日馬總統在治國週記,邀集了南台灣兩大知名夜市的攤商,分享他喜歡的夜市美食,也肯定了台灣地方文化與人情味。在這當中,推展台灣的文化觀光,也顧及南台灣未來的選票,甚至是廣大夜市人生的選票,畢竟市場基層的一票與社會精英的一票,票票等值。

總統喜歡吃夜市的什麼東西並不重要,而願意讓社會大眾了解他對台灣本土文化的認同,暫不論動機為何,至少對庶民百姓是件好事。台灣目前提倡六大新興產業中的觀光與文化創意兩項,其實有許多共存共生,交互影響的「內容」。

當推行觀光產業時,必須面對大陸更豐富的觀光資源;當高呼文化創意產業時,也考驗與大陸同文同種的根源同質性與山寨版的快速複製性。回想每當出國旅遊時,希望馬上體驗感受的事物,往往就是當地的美食。

美食的美好滋味,所帶來的美妙感受,並不需要你是什麼樣的成長背景、學經歷條件,或是社會階層,而美食往往是在「現場」的一種深植人心之感官體驗,不論好壞,你至少也是吃下肚了。

美食的滋味常常需要在某個氛圍,某種情境,才會有特定的感覺,因為它往往包含了在地的群體行為、人際互動、氣候環境、物料資源等等。

就像一杯珍珠奶茶在百貨公司喝,跟在夜市某個攤子喝,肯定不同。一盤蚵仔煎在夜市吃,跟在餐廳食用,也會不同。

甚至是在夜市買了水煎包,擠在人群裡與親愛的人邊走邊吃,跟買回家放在盤子吃,一樣的食物,過程卻是效果大不同。

美食的味道,常需要親臨現場,在特定的時空環境下,才能創造出不可或缺、獨具特色的意義。也就是說,美食在觀光產業與文化創意產業所帶來的價值,前者讓人必須親身造訪,後者讓人感到在地特色的獨一無二。

中國的成都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今年全球創意城市的選拔中,獲選為「美食之都」,成功地將餐飲產業作有效的規劃發展,將當地特色連結觀光資源,同時整合了文化與創意,走向國際舞台。

當馬總統注意到普世價值的夜市人生時,是否我們有機會以台灣從南到北、由東至西的特色美食、文化美食、創意美食、傳統美食,成為台灣在觀光產業與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利基,也希望庶民的大腸包小腸,能換來總統的好心腸,活絡更多就業機會與創業資源。

【2010/12/12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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