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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初在旺報上,有一篇在北京服裝學院文化創意產業中心副主任易介中的專文,在旺報上披露的內容比較少,經網路搜尋後,其實有完全版的可以看。

這一篇談中國文化產業的文章,含金量頗高,有好幾個論點都值得提出來思考,更令人驚訝的是,這一篇出自於對岸的臺灣人,對岸,文化產業起步比較晚,但是在認識面、實踐面與反省似乎都比臺灣快。後發先至。
含金量,並不意味完全贊同,但意思是:作者選取切入文化產業的角度,很犀利。

小弟把論點作一些統整,大致上可以歸納出以下幾點:
1.文化產業在對岸並非鐵板一塊,概念、名詞在中國各地都不一樣。
2.文化產業的人治問題。
3.實踐是檢驗文化產業成果的方法。對岸對文化產業實效更重於清談。
4.探討房地產業者、政府與文化產業的關係。
5.臺灣人對文化事業的投入,反而讓中國人驚訝的低、實用取向。

這位來自臺灣的作者,經過這幾點的總結,貌似在寫中國,其實一對比就是臺灣。比如人治問題,文中提到獎補助與認定,臺灣不也是嗎?而且以法治/人治之別,臺灣實際運作的「潛規則」,你覺得有完全的依法行政嗎?

更有趣的是對文化產業論述和實踐的問題。易是主張要回歸市場機制考察,這一點在台灣爭議還很大。小弟認為根本問題在於文化產業/文化工業的爭論始終沒有解決。大陸這一點自有其資本主義發展的軌跡,可能比臺灣更面向市場,對文化工業的反思,搞不好也只會在學界,或者某些學術內的領域,如果文化產業相關的學科,走向易的觀察:職業聯賽。那就更不容易,因為前提就是面對市場。

易介中的新浪博客
http://blog.sina.com.cn/rexy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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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文化產業的潛規則

人。治。和。實。踐。力。是。王。道

■易介中

  大陸文創產業在短短幾年間快速發展,文創園區如雨後春筍般在各地大量建設,了解這些現象的背後有些什麼不為一般人所知的潛規則,或許能提供台灣關心文創產業人士截然不同的思考角度以及靈感激發。









  大陸的文化產業與創意產業主要是由不同的城市發展以及城鄉差距造成的,譬如河南的鄭州在談文化產業的時候,北京在談創意產業,北京在談文化產業的時候,北京的朝陽區CBD在談創意產業,常常是比較模糊的情況,目前為止「文化產業」是最正式的官方名稱,當然,文化產業也常常更大範圍地囊括創意產業。因此以下文章跟大陸有關的用「文化產業」,與台灣有關的則用「文化創意產業」來進行敘述。
  大陸由於歷史、人口、國土面積龐大等原因,很多時候是處於管理半徑無法覆蓋全國的情況,無論是管理的深度還是廣度,都會存在一定的問題,這也是我們所說的「人治」的主要原因,這對於在大陸生活16年的我來說,幾乎不會造成困擾,因為人治有時是好的制度,雖然不一定是對的制度,如果一切都按照目前的法律來照本宣科,估計還得倒退30年。尤其以這幾年被大陸當作是國家重要軟實力的文化產業來說,如果沒有人治,如何推行?台灣所謂的法治應該是為了追求平等與公平,試問,文化產業相關的重要問題中,有辦法公平嗎?

人治與法制的矛盾
  簡單來說,因為大火才讓大家知道他們的處境有多麼窘困的雲門舞集,這樣的例子在大陸可能發生嗎?誰會忍心讓一個在國際替華人出盡面子的藝術團體沒有自己像樣的創作空間呢?所以,幫台灣出名的沒辦法享有特權,幫大陸出名就盡享特權,這就是台灣人驕傲的公平嗎?特權這兩個字聽來有點刺耳,但是台灣的奧運冠軍不就也有「特殊的權利」嗎?政府頒發的奧運獎金是因為他們從小吃苦練習才有今天的成就所以是應得的,但是誰能說文化創意產業人士一路走來是輕鬆的呢?如果沒有一個公正的機構可以衡量奧運金牌跟德國紅點設計獎或者坎城影展金熊獎之間誰輕誰重的話,人治不就是唯一的正確道路嗎?
  我希望我們選出的台北市長可以有機會抱著現金與優渥的條件,走訪「他」認為誰是最好的文創團體,如果有那麼一天,由台北酷文化選出的酷市長大力支持的各種酷文化創意企業,形成世界文創的重要勢力,這才能向大陸證明民選市長的優越性;否則,為了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我一定會支持大陸政府領導人的決策方式。如前所述,兩岸有著由於管理半徑不同而造成的不同,但其實存有某些「管不到」的地方對文化創意產業的推動來說未必不是件好事。
  既然有著種種不完善之處,因此常常倚靠領導的全面支持才能順利推動,所以「聽起來」有時候比「看起來」顯得重要,因為領導忙到只有時間仔細聽,不一定有時間仔細看。這個意思就是,你必須花很多的時間在策畫的工作上,爭取想出一個領導們從來都沒聽過的好主意,而不是悶著頭在沒有什麼大創意之前,就把活往細的幹,這樣常常會夭折。也就是說,對於中央電視台的新建工程而言,介紹庫哈斯的國際地位,比仔細說明他的方案可能還更重要。說前者,可以由一個人定案,說後者,可能有幾十個專家當評委來搞暈你。
接下來介紹幾個我認為造成兩岸文化創意產業本質不同的原因,以後有機會再做更多的介紹: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句話出自1978年5月11號《光明日報》的頭版,原本是個哲學概念,當然更不是為了以此鼓勵老師在校外開公司,但是這麼多年來,很容易讓人聯想其意思是指一個沒有實踐能力的教書匠是離真理很遙遠的。
  雖然兩岸都明文規定學界人士不得在外開公司,但是執行起來有很大的不同,原因很簡單,尤其在文化產業類的學科,大陸學生心裡會認為,你一個老師,連社會實踐都不會,還來學校混什麼啊?怎麼教學生啊?你一個建築系教授,居然沒有建築作品,還教什麼書啊?不光是學生,老師們也是如此認為──一個每天騎個破腳踏車的同事,能把書教好嗎?
  所以說這句話的力量非常大,也鼓舞了許多人,尤其是科學界幾乎把這句話當成了聖經。文化產業相關的實用型學科,更是直接把實踐當作第一要務,如清華碩士生的畢業創作,有些就直接把在外面承攬的「行活」(所謂行活是指,沒有設計含量、純粹為了掙錢且沒有社會地位的工作)當成是「畢業創作」。這種全民實踐的大型社會運動,確實造成了部分真正的學術受到了不平等待遇,但對於大多數的人而言,一個無法在實際中實踐的學問,何必花時間在上面?吃皇糧?等著國家來養嗎?知識分子把門一關,只為了自己的興趣從事不痛不癢的研究,不就是浪費人民的血汗錢嗎?
  因此無論如何,我都堅信,文化創意產業的相關教育人員應該直接在市場上拚搏,甚至是國際市場。我也一直堅信,只有市場上的才是職業聯賽,學校裡的都是業餘賽,當然,學生在學校的目的不是工作,但是教授們如果沒有職業水平的實踐經驗與能力,僅僅是教導創意與技術能力也容易把學生帶往錯誤的方向,甚至連前衛教學的方法與目的是什麼都搞不清楚。當然學生畢業後立刻可以開始實務工作,但是教出一堆無法適應實務工作的學生,稱得上教育英才嗎?稱得上是培養社會棟樑嗎?

文化軟實力上升到國家高度
  在2009年9月26日的中國國務院《文化產業振興規畫》中,把《規畫》提出的目標任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畫,建立相關的考核、評價和責任制度,作為評價地區發展水平、衡量發展質量和領導幹部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
以上說明了大陸已經開始了文化產業的黃金時期,當然也希望有識之士能上網去看全文,對我而言,所有的文字都沒有上段節錄的這些重要,因為以上的文字說明了,以後當城市的一把手不再只是為了興趣或者附庸風雅而發展文化產業,而是每一個行政區中都「必須」發展文化產業。大陸縣級以上行政區劃共設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2個特別行政區;265個地級市,32個地區,30個自治州,5個盟;808個市轄區,393個縣級市,1489個縣,116個自治縣,49個旗,3個自治旗,2個特區,1個林區。全國民族自治的地方包括:5個自治區;30個自治州;116個自治縣,3個自治旗。
  在大陸,如果不把文化產業上升到一個國家重要軟實力的高度,文化產業還是處在高興做、有時間做、有閒錢做的階段,但現在不管高不高興、有沒有時間、有沒有閒錢,都得做,必須做。不光是你說做了就做了,還有上面派人來考核、評價和問責,面對上面派來檢查工作的人,此時「看起來」就比「聽起來」重要多了。若說發展地方戲曲,沒有見到戲劇院是會倒大霉的。看看中央的國家大劇院是怎麼蓋的?至少要學學先進吧!所以,到了每個小地方,都還力爭國際水平呢!雖然其中也常常看到大量荒謬可笑浪費公眾資源的行為,但到底是無作為可怕,還是做錯事可怕?今天做錯了,明天可以改,再修正,總會往好的方向發展;但完全無作為,雖然不會犯錯,但是造成的壞影響更大更深遠。

地產改變中國
  這個是最核心的因素,也是台灣人包括全世界人都搞不懂的最關鍵問題,甚至,大部分的大陸人也不了解這點的重要性。
  房地產可說是大陸每個城市重要的支柱,也是顯而易見民間最大的經濟活動。對於開發商而言,持續的擁有土地是唯一的發展道路。當然由於地產的大量利益,如果取得土地的方式還停留在過去的官商勾結,這樣的腐敗將會動搖到國本,所以中央用了一系列雷厲風行的手段,基本杜絕了「一般」開發商靠關係拿地的管道。
   什麼樣的開發商能夠「不一般」呢?在這個文化產業當頭的階段,能幫政府完成文化產業的面子工程的人,就是「不一般」。為了圈地,蓋個美術館、小劇場集群、設計中心、藝術家工作室等等,免費給能讓政府爭面子的文創團體與個人使用算什麼呢?大陸的房地產就算是純粹的住宅項目,也有各地方規定的硬性配套指標,譬如必須有多少比例的商業以及公建,或者是必須要蓋中、小學。商業並不是那麼容易做的,如果把部分面積規畫為文化產業基地,既讓政府有面子,又能讓自身的企業在政府面前顯得不那麼卑微,同時還有可能會拿到政府有關文化產業相關經費扶持,一舉多得。同時,也為下一次跟政府商量拿地時,打下最深厚的基礎,別忘了,負責文化產業項目的通常是政府裡比較高位的決策者。
  更精采的是,大陸的城市規畫中,由於發展速度太快,有很多工廠本來在城外,沒幾年就變成了在城區中,所以常常有不少「工業用地」等特殊用地性質的土地在城市中,甚至是核心區。看看北京的老廠房改造而成的798、新建項目的中間建築以及上海的許多文化產業園,都是這樣的土地性質形成的項目。有些是因為體制的原因導致廠區無法重建,只能靠經營老廠房空間的方式對外營業。自從798成為標竿項目以後,改造老廠房成為各級政府迅速爭相學習的快捷式文化產業面子工程。總之新的文化產業形態譬如小劇場集群、國際設計師集聚區、表演藝術排演中心、畫廊一條街等,怕的就是沒有新的文化產業形態,無法成就政府獨特的政績。當然,極少人能同時玩轉地產與文化產業,所以大部分的項目都經營不善,但是對於地產商而言,他們的利益可以從周邊的房地產銷售以及增值等獲取利益,為了讓文化產業項目成功,有不少項目已經做到對於知名文化產業機構,扶上馬後還陪你走一程的服務,也就是給你空間、給你運作經費,只要保證讓上級領導參觀的時候一片欣欣向榮。

地產與文化產業互利
  其實只要地產商別被假的文化產業知名機構給騙了,好好的經營,扶上馬走三年,應該都會開始順利經營,而開發商付出的幾千萬人民幣,就靠銷售掙得幾個億來彌補了,這樣確實皆大歡喜,對於社會、政府、產業、開發商老闆都是好事。個人由於在大陸從事10年以上高端文化地產策畫與文化創意產業推進與研究,推動了也看到了大量文化產業與地產的互利方式,甚至可以說,沒有地產商的支持與策畫,大陸的當代藝術和許多文化娛樂事業恐怕都還在初級階段,原因很簡單,任何一個產業強健的發展不可能只靠政策,而不需要真實的空間。如果在台灣任何一個有理想的畫廊,都找不到一個免費使用5年的空間,這個產業怎麼發展,有錢人怎麼會把錢交給當代藝術來整?在一個開餐廳賣內衣更容易掙錢的城市,誰會在沒有「特權」的情況下,把錢砸向文化產業?簡單來說,沒有地產商蓋房子,就沒有可利用空間,就沒有健康的發展機會,沒有地產商提供優渥的條件,就避不開前期的各種風險,就沒有強壯的發展機會。

台灣人少為文化慷慨解囊
  大陸現在的狀況是,有太多空間拿著最優渥的條件等著國際文化產業機構與人士入駐,有大量的土地等著文化產業與開發商合作策畫新的產業模式共同去拿(這是台灣大部分地產商在大陸最後的機會!)我最近開始頻繁接觸台灣的地產商與商人,才忽然發現,在大陸心中最有文化的台灣人,居然很少人能為台灣發展文化產業慷慨解囊,少數做到的都是了首富級別的企業或個人,而且還可能是為了節稅。反觀大陸今日集團董事長張寶全拿出幾千萬人民幣,將蘋果社區門口的老廠房改為「今日美術館」並提供運作經費,當時的「天使基金」也從來沒有考慮拿回來,現在這個美術館已經強健地在發揮影響力了。
文化產業本來就不是今天投錢明天掙錢的行業,想投機都很難,大陸的各種文化產業太多,有機會拿地掙大錢的機會太多,許多投機客現在都盯著文化產業以及相關利益,前幾年玩IT的人,他們也認為網路的內容與創意本來就屬於文化產業,他們也想圈地。
  全民地產就是這個時代的寫照,文化產業只要離開地產,就顯得孤立無援,有地產相伴,就會有大量的人和錢跳進來跟你一起來玩,畢竟玩什麼都沒有圈地賺錢來得快來得猛。文化產業的大腕們個個看起來有氣質有文化,社會知名度與美譽度都高,政府也喜歡,誰不希望又有政績又能結交幾個上檔次的朋友,每天跟文化人混在一起的開發商,社會觀感總比每天只盯著賣住宅拉高房價造成社會兩極化的開發商高多了吧,這種帶著錢也帶著文化來跟城市發展決策者共商文化產業未來的團隊,誰不歡迎呢?在這種天經地義必須要支持的氛圍下,決策者當然可以在這個不差錢的社會背景下,大聲拍胸脯的說「這塊地就給他了,因為只有他的計畫符合我們這個城市文化產業必須走的方向!」事實上,在文化產業已經到國家當務之急的天時地利人和條件下,他們的果斷決策確實是對的,正確無誤的。

(本文作者現任北京服裝學院文化創意產業中心副主任,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化研究中心博士後。台北人,在京16年,曾參與798、宋莊等文創園區規畫)

資料來源:旺報文化副刊
http://blog.roodo.com/wantculture/archives/123132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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