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2009年最後一天,文創在今年最主要的事件,還是文創法從草案邁向二讀,很多過去沈寂的問題也浮上台面討論。

在倒數12小時,選一則焦元溥的名人堂文章:捐贈門票? 請三思!

這篇主要是說得來容易,棄之容易的現象,對捐贈門票的影響。這一點在不管是不是台中中山堂,都會發生的現象。則更值得注意的,是他中後段的看法,比如他提出應該由弱勢學生自己出一半、企業捐贈一半的想法;比如他提出對藝文推廣的想法。

藝文教育,尤其是非學校正是以外的藝文推廣教育,需要的是更為精細的作法,當然,文創法也只能說是一個原則性、總綱領的性質,實際施行,當然還需要配套,以及相關單位的規劃;但基本上,這一篇就是在討論詳細作法。以及,焦元溥首先提出的是消費者的分類,其次依據不同屬性的對象,設計不同的配套。

我覺得我們需要的是類似的想法;先不管你對想法本身是否同意,首先是這樣想事情的方式。而如果這樣去思維的話,會不會文創才會有新的氣象?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焦元溥最後提出沒有藝文中年的現象,並且指出是否因為家庭和就業導致藝文人口無法累積;這點很少聽到人們在討論,但其實涉及的是大問題:台灣人不是沒有娛樂生活,更不是不愛音樂。唱KTV是很重要的台灣庶民生活,但是調查中表示,台灣藝文表演的欣賞主力在27歲以下,那麼以上者,他們除了冗長的工作以外,他們的休閒生活到底是什麼?看阿凡達?

藝文消費活動,是應該獨立看待?還是應該跟一般庶民、大眾的消費活動一起比較探討?

=========
 焦元溥:捐贈門票? 請三思!

【聯合報╱焦元溥】 2009.12.31 03:08 am
 
近日新聞指出,根據文創法初審條文,文建會將規畫約新台幣十七億元「藝文體驗券」發放給高中以下學生。草案第廿四條更規定,「企業購買由國內文化創意事業自行展演的門票,並經由學校、機關、團體捐贈學生或弱勢團體,其支出得抵稅」。對如此美意和用心,實在應當喝采。但對「捐贈門票」事宜,筆者希望諸位立法委員能再三思考。

拿票不來欣賞 座位空著可惜

捐贈門票會有什麼問題?就以月前鋼琴家齊柏絲坦為例,她在台中中山堂的演出不但成為台中有史以來首場演出前門票全數售罄的鋼琴獨奏會,就連舞台上加設七十個座位也在兩天內搶購一空———然而,中山堂當日並沒有坐滿。即使音樂會前都還有許多樂迷排隊詢問是否有退票可購,台上望去卻可見一排空位。

那些空位,正是公關票與貴賓席。票券雖然全數出去,最後卻是想買者無票可購,得免費票者不屑一顧。不只齊柏絲坦音樂會,國內幾乎所有藝文表演都是如此。原因無他:從天而降的票券並不可貴,非得有所付出才會懂得珍惜。

對演出單位而言,有企業出面解決票房壓力,自是絕佳好事。但就推廣藝文活動而論,並非有免費票券,持有者就會如期欣賞。捐贈票券若不得法,導致受贈者視若無睹,表演空位處處,對藝文環境實是有害無益。

英國也有「捐贈」票券,作法卻多是讓學生與弱勢憑證半價(甚至以上),差額由企業或基金會等團體補齊。筆者在倫敦甚至欣賞過僅原價二折的「學生特別場」歌劇演出,差額全由財團資助。如此購票者既能選擇確實想欣賞的節目與座位,自己又有所付出,才會格外珍惜票券與演出。而購票選票的過程則形成參與感,聽眾並能從比較節目與搜集訊息中培養興趣,真正達到增進藝文人口的功效。

學生弱勢半價 花錢才會珍惜

補助學生或弱勢團體半價而非發放贈票還有一個優點,就是讓售票處和演出場館審核學生資格(減少發放票券人事成本),但所有學生皆可受惠,而非限定高中以下。畢竟許多學生都是透過學校社團才有機會深入了解藝文活動,而此類社團幾乎都存在於高中以上,特別是沒有必然升學壓力的大學。台灣藝文表演的欣賞主力其實多在廿七歲以下,但無論如何調查,十餘年過去還是在廿七歲以下。可見家庭和就業導致藝文人口無法累積,文藝青年並沒有成為文藝中年。如何培養更多高中生和大學生(甚至碩博士生)欣賞藝文活動,並設法幫助他們在人生轉捩點仍能維持參與藝文活動,或許才是更切中時弊的補助方向。

欣見立法委員與文建會等相關單位為藝文活動用心用力。希望主事者能多方評析,讓文創法得收立竿見影之效,成為社稷之福。

(作者為倫敦國王學院音樂學博士候選人)

【2009/12/31 聯合報】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cindustr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