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個小消息,雖然才是規劃,但是如果通過,對電視產業還是有大影響:未來,將再推出20-30個無線台,為了「反制有線台」。

台灣電視產業從94年以後大舉改變,老三台威力快速滑落的原因,正在於有線電視出現100台的怪現象,在年年都是「過渡期」後,現在已經過渡成自然。台灣人每天轉100台當作運動,也見怪不怪。

比如新聞台就有10台,還不包括其他電視台有在播新聞的,因此所有頻道商都吃不飽,稍可經營的,也不會餓死,惡性競爭的現象並未改變。甚至娛樂事業的週期循環更快,消耗更快。

當然,現在還有新媒體的崛起,人們的消費習慣也不再只依賴電視,所以收視率更是摔得很快;電視在硬體大幅改革時(頻道開放、高壓縮比的數位頻道等),我們其實對內容的需求越來越大。

台灣還有其特別條件,就是國外內容產品來台灣特別容易,因為台灣是一個內銷為主的社會,各國影視產品只要有銷路,在台灣都能找到,華人圈甚至東亞,台灣這一點倒是別樹一格,應該也是個優勢。只是,在消費全球化時,我們的生產面還是在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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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大拍賣 30無線台 反制有線台

2009-09-24 中國時報 【林上祚/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日通過廣電法修正案,無線五台類比頻道二○一一年底收回後,仍各自保留二張標準畫質數位電視(SDTV)執照,加上目前規畫五到七張高畫質數位電視執照(HDTV),總共可創造出二十到三十個無線電視頻道;NCC希望藉此形成無線電視收視平台,抗衡既有有線電視系統台。

     NCC發言人陳正倉表示,過去無線電台換照都是採審議制,完全沒有付任何費用,有鑒於廣播與電視近年來股權不斷換手,NCC認為,應該修改換照制度,讓經營者付出頻道取得費用。

     NCC目前推動的廣電法修正案,主要目的是為了推動第十一梯次廣播電臺釋照拍賣,但同時也修改廣電法第十二條,「廣播電視執照六年一審」的萬年執照條文,修法後SD與HDTV執照,都將採取公開拍賣方式釋照。

     廣電法第十二條修正後,廣播與電視執照發放,將採取審議與拍賣雙軌制,若採取拍賣制的商業電台執照,執照有效期限,從目前六年延長為九年,透過審議制取得公益電台執照,有效期間則為六年,另外,NCC也修改廣播電視評鑑期間,原本二年評鑑一次,改為三年一次。

     NCC營運管理處副處長黃金益表示,根據當初新聞局推動數位電視的進程,無線類比頻道將在二○一一年底正式收回,屆時無線五台仍擁有二個SD頻道,HDTV釋照規畫係由交通部負責,該案送行政院通過後,將交給NCC執行。

     一百五十五張小功率電台,其中有二十一到二十二個電台,開放給公益團體免費申請,其餘一百三十多個電台,則是採取公開競標方式釋出,讓目前二百個地下電台有就地合法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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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無線電視頻道 增20至30個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過廣電法修正案,在2011年底回收無線類比頻道後,預估到時候會增加20到30個無線電視頻道,NCC表示,會保留部分公益頻道以審議制發照,同時也將部份商業頻道拍賣,不過媒改團體認為,NCC應該做好頻道規畫,才不會讓無線電視步上有線電視的後塵。現有的有線電視,雖然有上百個頻道,不過卻常遭到民眾抱怨,看來看去節目都差不多,雖然現在又多了數位電視,但是只有近二十個頻道,競爭力也不夠,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在廣電法修正案中規畫,在2011年收回無線五台類比頻道後,本來五台無線台可以各自保留二張數位電視的執照,加上規畫五到七張高畫質數位電視的執照,估計會再增加20到30個無線電視頻道,屆時將採審議和拍賣雙軌制來發放新執照。一向反對拍賣無線數位電視執照的媒改團體認為,ncc應該預先做好頻道的規畫,讓公共媒體可以永續發展,也避免未來無線數位電視、發展成為另一種的有線電視。 NCC表示,未來商業電台的執照有效期限,也將從目前六年延長到九年,公益電台則是六年,評鑑也會從原本二年一次改為三年一次,至於規畫中還有155張小功率電台執照,也希望讓所有地下電台有就地合法的機會。記者陳姝君張梓嘉台北報導。


(2009-09-24 )  公視午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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