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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塗鴉才合法?華山園區法辦塗鴉創作

舊華山塗鴉2  大力推崇塗鴉精神的屋主,並且還對自己房子外牆的塗鴉自豪無比,當有人繼續在外牆塗鴉創作,屋主應該歡迎都來不及吧。

  這你就錯了,由於華山文化園區將在10月底舉辦商業化的塗鴉藝術展,9月底,八名塗鴉青年,為了凸顯華山園區的荒謬,潛入進行塗鴉創作,文建會居然祭出《文化資產保存法》,準備對這幾名塗鴉青年以破壞古蹟的罪名起訴,如果罪名成立,最重將被處以五年徒刑。已被警方約談的BBrother已經在網路上發起連署,抗議文建會對商業化、圈定化的塗鴉大力擁抱,卻法辦真正的塗鴉行動。

中五館外牆2  華山園區原址是台北酒廠,在停產閒置10年後,由各領域的藝文界人士推動經營的一個多元發展的藝文展演空間。在閒置期間,許多邊緣的藝術家,就潛入廠區留下大批的塗鴉作品,在華山園區的保存過程中,這些塗鴉也被視為重要的文化創作,並成為華山園區自我宣傳的賣點之一。

  BBrother表示,近幾年來,塗鴉成為許多國際大品牌的文化賣點,包裝次文化商品的工具,而在今年10月24日、25日,華山園區居然也舉辦由國際品牌主辦的「Royal Elestic國際塗鴉大展」。BBrother說,為了凸顯塗鴉應有的反抗、反諷的精神,八名塗鴉創作者,選擇在9月23日潛入華山特區,在各棟建築物進行創作。

烏梅廠及四連棟  華山文化園區表示,9月23日就發現了塗鴉者的「破壞」,並立即報警處理。文建會表示,在塗鴉者噴漆的幾個地方中,市定古蹟「烏梅酒廠」、歷史建築「四連棟」因違反了《文資法》,塗鴉者將面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

  不過面對華山本身就有塗鴉文化,文建會表示,按照《文資法》,華山烏梅酒廠經過審議委員會核定為古蹟,狀態就被固定,有任何的更動,也必須經過審議委員會的通過,否則就是違法。文建會並指出,「國際塗鴉大展」經過合法申請,並在指定的地點展演,當然沒有破壞古蹟的問題。

  華山文化園區表示,塗鴉是塗鴉,古蹟是古蹟,破壞古蹟就要送法辦,這中間沒有任何的討論空間。

烏梅廠外牆1  BBrother認為,文建會及華山園區根本就在圈限、扭曲塗鴉精神,並將塗鴉商業化、官僚化,將塗鴉所代表的次文化,分贓給商業品牌及官僚體制,並成為他們的禁臠。BBrother說,華山園區必須瞭解,就是因為自己標榜塗鴉卻又戕害塗鴉精神,才會遭致塗鴉創作者的挑戰,而有新生的塗鴉,才又是符合華山之所以能被設定古蹟的精神及緣由。

  由於目前全案已經進入到司法程序,文建會表示,將尊重檢警的調查,而且按照《文資法》不能撤告及庭外和解。另外據法界人士表示,由於華山園區的古蹟包括塗鴉創作,繼續塗鴉算不算破壞古蹟,仍有討論空間。

  文建會不容轉圜的「依法行政」,已經引起各界的不滿,除了網路上罵聲連連之外,BBrother表示,連署人數已經超過200人,裡面包括許多藝術界的老師。BBrother說,如果文建會仍然不妥協、不反省,將在「國際塗鴉大展」時,將連署書帶至現場,串連被華山園區邀請來的國際塗鴉創作者一起連署。


延伸閱讀:

BBrother部落格
被分贓的次文化/我們的聲明 □塗鴉反分贓(部落格連署連結
2006/10/16 關鍵不在該不該塗鴉 聯合晚報社論
2006/10/16 塗鴉 藝術?犯罪? 聯合報
2006/10/16 華山塗鴉 兩套標準?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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