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朱校長右投書啦,談興建硬體與文化振興之間的關係。首先題的案例是新加坡。

這點倒有趣的是,就前兩天,小弟與L君對談,由於英國的背景,他提出英國推創意產業的方式是:由下而上的推動,亦即先注意哪些地區已經漸漸形成可能的創意聚落,然後再用政策力量去協助。這點在更早的游智惟總監的訪談中,他也提出過類似概念,他認為應該先由民間推動到一定程度,如果經營著下去,政府再進入協助。

同時L君也提出,它的觀察,台灣是由上而下的計畫經濟,因此他認為,Florida的3T在亞洲新興都市,應該納入「政策」的指標。

用這個回頭思考朱校長下面的討論,不論他談台灣或新加坡,似乎就會有點想法了,包括他提出的「文藝復興城市計畫」:當中一項重要的策略是興建「濱海藝術中心」(Esplanade),以硬體帶動軟體,提升新加坡的整體文化藝術水準。

再回頭思考長年以來我們期望文創界也出一個李國鼎,似乎台灣人對文創產業及其政策的想像,其輪廓就越來越明顯。但是,小弟也在思考,文創的強人政治、計畫經濟其實並非好事,不只是監督問題,更重要是:如果政策與產業有所落差與斷裂,政府的公權力可能扼殺產業發展。

不過朱校長中間一大段對於硬體/軟體和文創政策之間的關係,其實分析的不錯;不過結尾我看不太懂。不知道各位朋友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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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宗慶:發展文化新契機 莫把手段當成目的

【聯合報╱朱宗慶】
    
2009.09.10 04:26 am
 

新加坡過去曾被認為是「文化沙漠」,但是,新加坡政府在二○○○年提出了「文藝復興城市計畫」(Renaissance City Plan),當中一項重要的策略是興建「濱海藝術中心」(Esplanade),以硬體帶動軟體,提升新加坡的整體文化藝術水準。

自濱海藝術中心興建完成後,確實達到幾項效益:吸引國際一流的藝術展演、培育藝術人才、聚攏培養藝術觀眾、整合國家文化資源,以及讓藝術普及化,融入民眾的生活。劇院也帶動了周邊區域的發展,各項設施一一補齊,逐漸匯集成為一個藝術與商業結合的生活圈,吸引設計、創意、文化產業及人才聚集於此。

在「文藝復興城市計畫」的全面建設下,幾年下來,新加坡在文化藝術發展上獲得顯著的成效,不僅整合了國家藝術資源,也提昇新加坡藝術展演的「量」與「質」。新加坡在興建濱海藝術中心之前數次來到國家兩廳院考察,她發展文創的起步晚於台灣,卻創造出令人印象鮮明的文化城市形象,其重視文創產業的遠見及用心被世人看見,當然也就吸引了國外優秀藝術人才聚集到新加坡,充實新加坡的文化實力,使其更有機會成為引領亞洲文化創意產業趨勢的國家。

新加坡以興建劇院帶動區域發展的做法不是先例,其他國家早有這樣的做法。美國大都會歌劇院、英國南岸藝術中心、澳洲雪梨歌劇院等等劇院在落成之後,都成為鄰近居民的生活休閒重心,同時帶動了周邊區域及產業的發展。藝術不僅走進了民眾的生活,也帶來經濟的成長。

回過頭來看看台灣,我國有很豐富的文化素材、優秀的藝術人才以及高素質的人民,民間很有活力,政府也想把事情做好,我們其實有很好的條件與素材,只是可惜在政策的執行力總是不如預期,始終無法順利達成理想的目標。

在廿二年前我國就興建了國家兩廳院,接下來將陸續建設高雄衛武營、台中大都會歌劇院、台北藝術中心等專業表演藝術中心;政府高層多次宣示要發展文化軟實力,並將文化創意產業列為六大新興產業之一;近期的世運和聽奧兩項國際賽事開幕式都以文化藝術展演展現台灣的實力……以上種種政策宣示和行動,都顯示台灣發展文化國力的決心,也為往後的文化藝術發展帶來新的契機。

當台灣要從理念宣示的層次走到實踐的時候,如果錯把「手段」當成「目的」,以為興建了劇院,藝術環境就會變好,那麼就是只會在劇場大小規模、經營管理方式等技術性事務上打轉,卻未能以整合資源的角度,提出長期且全面規劃的實際作為或想法。

興建劇院以及文化創意產業的政策宣示只是一個手段,我們真正在乎的是政府想要怎麼做,想藉由這些政策帶來什麼樣的新未來,並且明確地知道這些新的轉變將會對我們的生活品質有所提升,這也才是政策執行的真正目的。

新加坡以明確的作為落實了美好的願景,謹記把目的置於手段之上,縝密規劃後,用心付諸實踐,逐步落實當初允諾的理想狀態。新加坡能做得到,台灣一定也行!(作者為國立台北藝術大學校長)

【2009/09/10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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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灣現在文化政策很多都還是在硬體,諸如高雄衛武營、台中大都會歌劇院、台北藝術中心等等。
    然後勒? 表演場域很重要沒錯,可是建好了誰來經營?配套的政策?
    如果等建好了再考慮,或是草率的再一個XX中心經營條例出台,又一個僵化經營單位等等,那只是又一個很漂亮的蚊子館吧。

    這些"軟"東西才是文化政策的精髓,但更硬體相比,軟東西很難被台灣的公部門正視。
    (因為看不到,所以很難當政績?)
    文化場域供給只是手段,目的仍然是建全文化(產業?)環境。
    這是我對朱校長這文章的理解。

    不過"建全文化環境"也超口號的,要怎麼落實,共識怎麼形成...頭大。
  • 我也看不懂

    這一則新聞很多人看到,特別是在內閣總辭的敏感時刻.
    但是與看過的人討論,大部分也都說看不出來朱校長要說什麼???
    對政府興建文化硬體建設的批判也很久了,並沒有什麼新意,也沒有其他具體建議.
    感覺花了時間看廢話.現在大家時間很寶貴的.
    倒是C大說大家期待一位文創李國鼎,這個有趣.
    但我也同意,
    文創強人雖可造一時時勢,
    但與文創基因應該是衝突的.
    恐怕是被扭曲的文化怪物.



  • 強人政治其實不只被一個領域的朋友提及過,要先說的是,這不是針對李國鼎本人的問題,它是一個幹練、負責的官僚。要反省的是這個推動的方式。

    第一個,這個推動符合台灣的現況嗎?第二個,我們承受的住這種計畫經濟式的推動嗎?理解了這樣的問題,再回來主張我們要個李國鼎與否,會更有意義。也會比空期待,甚至在現在的文化界或媒體界找李國鼎,更具意義。

    甚至,在WIKI的介紹上,我還看到這個條目「李國鼎認為十大建設好大喜功、成功僅僅是歪打正著。」以及「李國鼎主張「計畫式的自由經濟」....」

    先前我提過一個例子,拿破崙三世。在風雨飄搖之際,人們是更需要英雄,也更容易被騙。李國鼎先生沒有騙我們,他已經蓋棺論定,但是,如果文創界自稱個李國鼎,或被「賦予」李國鼎的期待,那他本人真能再造一次維新奇蹟嗎?不知道。

    還有,李國鼎先生在的時候,科學園區就是重點的政策成果。我記得園區是在1980年前後通過法案,開始執行,應該是在90年代後期開始開花結果。園區的思維,也跟李國鼎的功績一樣,被主流的文創界期待著,於是,我們也要園區,我們也要特別條例、也要補助、也要送人出國....

    其實思想似乎都是同源,但是,要問的是:文創可以計畫經濟嗎?以及文創可以用科學園區的方式搞嗎?可以的話,就搞。我也沒有定論,因為我也搞不太懂。

    但是在強人政治之餘,我還會反過頭去想,文創在台灣,可以走一條跟科學園區完全不一樣的路嗎?他沒有家父長,沒有特別的園區,也不用活化古蹟,反而是活化網路?(李國鼎先生過世的那年,才開始第一次網路泡沫化,當時MSN還不風行,更別提臉書)

    再來就是:計畫經濟可以救台灣的文創嗎?幾個例子,比如用政府資源救電影業?用政府資源抵擋數位網路對實體音樂產業之衝擊?

  • 謝謝你提供的意見

    你好:

    謝謝你提供的意見。本人是應聯合報之邀每個月在名人堂專欄固定發表一至兩篇的文章,內容多為對文化藝術領域的感想為主。

    最新一篇文章是想以新加坡的例子,提醒有些國家在文化建設上的作法值得參考,尤其是我國在思考推出一項政策時比較缺少長期規劃和相關配套措施,以至於許多政策立意良好,效果卻不如預期。礙於文章篇幅,我僅將我個人的意見擺在這個我最想提醒的概念上,有機會,再針對此議題深入分析。

    我的文意也並非鼓勵多蓋劇院,畢竟不是蓋了劇院,我國的藝文環境就會變好,重點仍在必須事先徹底思慮過劇院的整體發展計畫和配套。我國目前有幾項正在興建或計劃興建的劇院計畫,這是好事,不過在硬體建設動工或完成之前,不妨可以參考他國成功可取的經驗。


    朱宗慶
  • 強人政治的討論與朱老師文章無關,是一些延續先前的想法討論。

    不過感謝各位回應。對這樣的論點有更深入的討論。也讓無論朱老師或其他網友的意見能更清晰的陳述與延續。畢竟報紙篇幅有限,反正這裡只要P空間不刪文,究竟多讓大家回映。
  • 抱歉上面最後一句是「就盡量讓大家多回應。」
  • 回應#2 Fisher的指教,
    我的文章是在內閣改組完成之後才刊出,並非是在內閣總辭的敏感時機。
    另外,我是應報社之邀發表文章,文章何時露出是由報社決定,特此說明。

    朱宗慶
  • 關於強人政治:

    文創產業跟經濟建設的不同,我認為"多元"是很重要的一個點,經濟雖然也有很多種產業,如果專注在某種產業上,如兩兆雙星,只要成功大家有錢賺,大家應該都還可以接受。(我也覺得十大建設有點像下對注,成王敗寇如此而已)

    可是文化產業本身是多元自發的,如果有一強人以主觀意識強加於文化政策,就算成功,那關愛眼光之外的其他小眾文化,就算不被打壓,也會因為資源競爭而式微。

    試想,只剩電影產業一種獨強,其他的文創產業都不振,那要拿啥去支撐電影產業的創意來源。

    台灣的文化政策,一為資源不足(錢、健全的資訊網路...),二為執行不力。以政府施政的框架,文化政策應該很難發揮。
    如果有類似英國 Art Council 的機構,會不會好點?
    又,國藝會可以類比為 Art Council 的機構嗎?
  • 剛好週二有跟L君聊到英國藝術委員會的例子,他說,英國的藝術委員會類似於民間監督機構,所以跟政府出資的基金會就無法類比。
    AC在英國會討論政府文化部政策與預算投入後,在民間產生的效益對比。

    台灣是沒有英國AC的例子,也沒這環境。甚至,欣羨的韓國,我國想學也學不來。

    大概今天舉行的「文創論談」,教授們也有提到英國,不過他們說台灣國情跟英國差很多。英國是一個議會內閣制,很多東西比較不會如台灣僵化。另外也談到韓國,馮建三教授指出,先前台灣跟韓國都是威權體制,但是電視產業到後來兩國發展的就不一樣,韓國還是一定程度維繫著威權的性質(比如他們私人電視台很少),但是台灣在前一波的開放,市場就變成放任了。

    我們要準備的是,無論文創或文化政策,台灣已經走出自己一條路。沒有任何國家可以參考。更有趣的是,老師們今天都說,台灣的文創早就後現代、後福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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