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則投書,談誠品,並且指出,誠品似乎越來越商業化。第一個,誠品本來就是商人,出版零售商。第二個,誠品靠販書的收入比例其實不高,轉型商城(最後可能成為頂好),並不意外。

誠品被視為是文化創意產業的旗艦案例,並且被官方等單位認為,是陸客觀光必來的景點。而「提升閱讀文化」?誠品有這樣的能力嗎?不知道,不過前兩天有看到ZEN大談書店聯名卡與誠品卡的事件。剛好談到誠品與閱讀,提供網址連結: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zen/3/1313393090/20090718123937/

我們首先需要區分出一個層次。誠品是一個閱讀場所?還是被包裝成閱讀的場所?更深的談,誠品是文化風格場所?還是一個被包裝成的文化風格場所?
我們把區隔再仔細說說:

廣告商不是產品製造商,他只是產品包裝者,讓觀眾更能理解產品特色,甚至吸引消費者前來購買「製造商」的產品。簡單說,誠品是廣告商?還是製造商?選哪一邊站意義就不一樣,當然,它也可能兼作製造與廣告兩方,不過,現在大廠分工都很精細,定位要明確,通常只有小書店、獨立書店偶爾才可能選一邊站。

如果是廣告商,他推出「文化氣氛」,這個氣氛可以拿來賣書,也可以拿來賣衣服與唱片、賣設計產品,當然,也可以賣零食--有美學風格的零食,也可以賣馬桶:有美學設計感的馬桶(唐日榮先生就有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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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閱讀文化 誠品加油!

    * 2009-07-20

    * 中國時報

    * 【■劉宣德/桃園大園(研究生)】

     最近逛誠品某家分店,赫然發現多了零食區,將原處兩面立櫃昂然挺立的影音區,擠到旁邊小塊散放區,少了點獨立空間,多幾分商業氣息。從消費者與愛書人的視角切入,綜合側身觀察,對向來以連鎖書店龍頭自居的誠品,提出建議。

     誠品多年來的經營模式是階層型的,並且遵守顛撲不破的供需市場法則。不消說商品的部分,只要觀察誠品店內舉辦的活動頻率,即略知一二。

     誠品在做公益與推廣閱讀上的著墨不遺餘力,這樣的理念與社會責任固然重要,品牌形象亦深植人心,但更急迫者,應是堅持多年建立的企業核心價值,特別是企業經營(存在)的價值觀(正當性)。多元經營攤低成本風險雖然是經營策略重要的一環,但不該逐漸稀釋掉那僅存的丁點文化味兒,那可是細火慢燉得來不易的文化結晶啊!若誠品仍視店內空間為一文化場域,懇請別繼續商品化了。

     依筆者鄙見,欲進一步提升國人閱讀文化,首要任務就是對內持續維護文化空間及保持文化氛圍,對外戮力改善資源分配的差異性,如此才能找回創辦時的初衷,開展未來的企業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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