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破報上面,看到一則討論最近「台北柏林影展」(官方名稱應該是台北電影節吧?)的消息。據說上一屆就被拔掉幾個獎,增了幾個獎。因此激起業界譁然。
而前些日子在舉辦了一個對談,電影工作者與台北市文化局長對談,似乎看起來也不是友善的下午茶,倒像是電影圈給局長來個午查。

關於多了哪些獎,不給什麼獎,哪些獎有什麼意義,甚至整個台北電影節有什麼意義或重要性,小弟不知道。因為阿扁在當台北市長時候,應該沒有這個節(好像是他快下台時辦的吧?)不果首先最有趣的是,這次主題是「柏林」,就我很淺的印象,通常在歐美會辦的影展,會用其他國家當主題?我真的很少看到。所以我一直以為柏林影展到台灣來開分店了,不對阿,2月時我就在德國電視上看到他們落幕了,連阿湯哥、舒淇都有去阿?

這個新聞,我看了幾遍,因為我一直在想一些問題。不妨我把問題丟出來,有些觀點不太主流,就大家隨便看看,針對幾個點在思考、對話。

1.政府。下面的業者會跟文化局就這樣那樣的獎項爭論,因為「相信政府」。或認為「政府該給他們些什麼」,或精確的說,政府應該給「電影」些什麼。這是假設/前提?還是結論?一般都不假思索值皆認為這是必然,政府比然要扶持電影業,但是,小弟認為者只是一種假設吧?政府為何一定要扶持、給獎給自己國內的電影。台灣電影工作者全滅,台灣人一樣有電影可以看,甚至這次文化局主打的主題「柏林」,參與的這些電影前輩,也沒拍一部以柏林為主題的影片?

2.台北電影節與產業的關係。這個在這篇報導裡面一直出現,在第二段、第四段都有。小弟這麼解讀,先前不知道,至少就最近幾年,電影節有推動台北市電影產業的任務。則,就市府所宣示的,跟其在做的,如果就以電影節來看,是否能達到這樣的目的?至少文章中的與會成員,他們是第一線工作者,甚至有幾個還是大頭,他們對這樣推動是有意見的。另外,就選的主題、策展人協助方式,跟推動「台北電影產業」之間的關係?

3.政府資源。報導最後一段談到台北市文化基金會,在最後還提到很多活動或是單位,我注意到幾段,值得思考:「如果就台北市政府將台北市文化基金會視為「公設財團法人」,台北市電影節就等於由公辦公營的北市文化基金會辦理。我們不免要問,為何下決策、用人皆無需公開,亦無審核程序?」、「文化局局長李永萍每年挪出一半的獎補助預算送進台北市文化基金會(以97年度的預算金額換算,台北262萬市民每人都給了台北市文化基金會450元),由其管轄下的各部門使用。」、「今年台北市文化局光是撥給台北電影節的經費即高達四千多萬元,然而屬於台北市民的文化決策項目卻採黑箱處理,民眾與相關電影工作者連置喙的餘地都沒有,直到抗議聲音上達天聽、郝市長進一步關切,李永萍局長才出面滅火。」
在第三部分最後一段還有:「身兼文化局局長/諮委名單決定權者,以及台北市文化基金會會長/受制於諮委會政策單位雙重身份的李永萍...」這是什麼樣的施政與管理方式?當然,破報有可能一相情願分析,對台北市政府行政根本不懂,我也希望破報只是狗仔亂咬。不然首長對節慶、資源有這麼大決定權,然後這個基金會又這麼曖昧的話。簡單的說,文化行政者是應該資源外放,讓官方、民間、第三部門(不屬於政府)一起合作?還是要集權於一身?以及,如果是三方合作,最後誰說了算?如果官方持股(投入資源之占比)較高,政府可以依照政務官施政方針主導整個活動走向嗎?可以,還是不可以,為何不可以?這樣是否其實是文化界的「公營事業」?
以及,我們都一直認為、呼籲照顧藝術、照顧文化是政府責任,但是怎麼政府一開始主導時,又發生這麼多爭議,但是「拿捏」界線應該達到什麼程度?就報導最後來看,光市府跟文化界合作的活動就相當的多,還不算中央或其他縣市政府--其實台北市政府不能說不關心文化事務,但為何會有這樣的爭議?以及紀錄片工會也不止一次產生這樣的意見?

4.集權社會。小弟很少好好跟各位分享我對台灣行政制度的想法,因為可能扯得太遠。不過,我認為台灣是一個集權國家,集權又集錢,所以政治人物競爭非常激烈,民間也非常仰賴政府、搶著走後門、搶資源。分權、地方自治雖然喊很久,但是不可能做的到。大家知道實際的遊戲規則是什麼。對北影的這個事件,我想到這個層次,同時,為何影人,甚至藝術人會跟市府有齟齬?我們也會出現聲音「藝術人不重,老是等補助,應該走向市場化才行」。我倒換個角度思考問題,為何藝術/創作者這麼仰賴政府?撇開主觀期待一個家父長心態,客觀資源面,會不會也強迫創作者必須要向政府/國家機器低頭?這可能就不是單一公務員、局長施政的問題了,這就是現在的文化體制、整體行政制度的設計問題。不等國家補助,會活不下去?
但反過去想,拿人手短,每個首長、機關決策者都會有主軸,猶如下面的報導,或者你觀察北影的發展,其實是有主軸的。被取消獎項,當然有一套說詞,主導權也在市府身上。

由於我有看破報紙本版,所以也發現,在後面篇幅中,有一篇這個,通篇就是報導「台北電影節」。很有趣,在前面報導這麼對立,後面突然這麼仔細的介紹北影。我比對了一下記者群,沒看到「彤雅立」,上網一查,倒是發現它是一位柏林自由大學的博士候選人、翻譯者。
http://magz.roodo.com/contributor/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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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逢土石流的台北電影獎與走山位移的台北電影節原創精神

文、 圖/陳韋臻

最近大家都在問:「台北電影節,究竟怎麼了?」部落客影評人鄭秉泓(Ryan)率先發難的「呵護台北電影節」系列文章,點閱率幾乎篇篇破千,其中三篇甚至超過上萬人觀看;緊接著紀錄片工會發表了「一個流失原創精神的電影節」,質疑台北電影獎在獎項上的變更,發起連署書為期一周,便超過三百人外加十八個團體的表態加入。這些訊息大量透過電子郵件及網路連結四處流散,惹怒了台北電影節策展人游惠貞女士,激出台北市文化局局長暨台北市文化基金會執行長李永萍出面協調。一個最初標榜清新、獨立製片、原創精神的台北電影節,走到第十一屆,卻逐年引發愈多紛擾。

北影原創精神如何流失?

紀錄片工會這方所發起的「一個流失原創精神的電影節」聲明,主要針對自第十屆以來台北電影獎獎項的設立表示不滿。而獎項設置與原創精神關係究竟為何?可由過往台北電影節(以下簡稱北影)各屆百萬首獎得獎作品看出端倪。

北影最初以清新、獨立製片和原創精神作為影展信仰,對比金馬影展的商業取向,北影原創精神的展現落實在--以不分類的視覺影像創作設立出專屬於台北電影節的特色。在前三屆的獎項設置上,將百萬首獎規劃為「非商業劇情片、紀錄片、動畫片、實驗片」的角逐項目(排除了商業劇情片(劇情長片)),甚至在第四、第五屆時,取消了劇情長片的獎項;第六屆之後,考量商業/非商業的區隔難度,遂開放各類型電影角逐百萬首獎。就此,台北電影節作為台灣整體視覺影像創作位於共同立足點競賽的特色因此確立。從第一屆陳碩儀《在山上下不來》以紀錄片之姿摘下百萬首獎後,史筱筠的動畫片《女子》、黃銘正的短片《城市飛行》、侯季然的短片《星辰15749001》、陳?偉的動畫片《出口》,接續獲得各屆的百萬首獎;第六屆百萬首獎不分類之後,吳靜怡《再會吧一九九九》和顏蘭權、莊益增的《無米樂》紀錄片,擊敗商業劇情長片取得首獎,形塑了絕無僅有的台北電影節精神。

然而,在去年(2008年)第十屆台北電影獎,北影取消了不分類的競賽規則,將整體獎項區分為「劇情長片類」、「紀錄片」以及「短片」類(維持不分類的僅包括無獎金的「媒體推薦獎」和「觀眾票選獎」),最佳實驗片的存在空間被連根拔起,被迫披上劇情短片的假面參展;而百萬首獎只供奉給劇情長片,並為劇情長片類新闢一堆獎項,劇情長片獎金佔了超過總獎金額三分之二。本屆台北電影獎,繼續維持「劇情長片」的分類,並將「紀錄片」、「短片」兩類歸為「非劇情長片類」,再在「劇情長片」中再新增兩項獎項。(以上請參見簡表)針對北影連著兩屆獎項明顯傾向劇情長片的調整,紀錄片工會表示這樣的設獎機制即違背了最初北影不分類競賽的精神,並扼殺各種類型電影在同一平台發聲的空間。

獎項變革背後的考量

針對紀錄片工會發起的聲明及連署,李永萍以台北市文化局局長身分集合紀錄片工會成員與北影諮詢委員成員,週一(7月6日)在國際藝術村舉辦座談會,進行雙方溝通,出席成員包括李永萍、游惠貞、紀錄片工會成員、陳俊志、周美玲、王小棣、陳坤厚、黃建業、藍祖蔚、蕭菊貞、鴻鴻等人。

座談過程中,諮詢委員表示當初調整獎項設置乃是經過內部冗長的辯證。諮詢委員之一蕭菊貞解釋,第十屆北影之所以修改獎項,是考量台灣目前電影環境、創作環境十年間的改變,因此調整了台北電影獎的定位。蕭菊貞進一步說明,十年前台北電影節面對的是金馬影展中的片商以及不公的評審決策,而她認為現在台北電影節面對的金馬獎「已經變成華語獎了,那台灣本島,或我們這個國家,我們需要一個屬於台灣本島的一個電影獎,屬於台灣的榮耀。」在此說法下,台北電影節自詡肩負培力台灣電影產業的責任,並認為透過劇情長片作為產業核心分配,能改善整體電影環境,成為帶動其他動畫片、紀錄片或短片的產業發展。在此「長片得道,其他類型片就能雞犬升天」的產業培力邏輯下,百萬首獎及其他新增獎項就此獨厚劇情長片。

另一方面,策展人游惠貞指出,在上一屆評審過程中,外國評審反映以往不分項競賽乃前所未見,感到不同標準在衡量上的困難點,同時也考量了評審在作業上看片數量的負擔,因此,決定取消百萬首獎的不分類競賽。此外,實驗短片的取消,根據諮委會的說法,則是由於投稿片源不足,經常導致實驗短片首獎從缺,乾脆廢掉,「而且它們可以用短片名義參與競賽」。而今年最佳女配角與男配角獎的增設,蕭菊貞則表示,「如果我沒有記錯,是因為當初(第十屆)劉若英期待鼓勵台灣演員」,於是新增了這些獎項。以上種種因素,構成了當初考慮重新設置獎項的誘發點,最終導致了當前對台北電影節排山倒海而來的批評與不滿。

無憑、無主、無共識的決策

然而當我們進一步追問以上提及的變更考量是否透經過各方斟酌、達成共識?得到的卻是諸多對立的聲音。依照座談會上諮詢委員的說明,當時決議台北電影節獎項修正的討論會過程,有數位委員相繼離席;至於當初到底如何做出決定的,在場數位諮詢委員都表示「印象模糊」或「忘記了」,更不用說到底如何投票表決,有幾位贊同、幾位反對的。

截至目前為止,公開表示不贊同的諮詢委員已為數不少:日前聞天祥接受《放映週報》訪問時表示不贊同百萬大獎限定劇情長片;陳儒修對實驗片獎項消失感到「很不高興」。在座談會上,陳坤厚也直接表達反對意見;鴻鴻對於不分類首獎評審難處提出強烈質疑,表示不應將行事流程的方便考量置放於影展立意之前。另外,根據記錄片工會提供的新聞稿,包括王耿瑜、林正盛、石昌杰等七位歷屆評審,甚至電影節主席侯孝賢亦對獎項的更動表示不認同。如此而下,無怪乎北影與其他非諮詢委員成員(包括其他電影業者與相關單位)在溝通管道上有問題,諮詢委員會本身的溝通與共識本身就是團謎,更不用談任何決議的程序正義。

而身兼文化局局長/諮委名單決定權者,以及台北市文化基金會會長/受制於諮委會政策單位雙重身份的李永萍,在週一的座談會上,一方面維護當下台北電影節獎項評審的公信力,期許紀錄片工會往後應避免在「關鍵時刻」提出異議,或可在私下見面時提供意見,以免評審過程受到干擾;另一方面則表示,除了未來會公開北影相關事項討論決議過程外,亦會對各個類別舉辦完整的討論說明會,彙整各方意見後,再做出最終的決定。

台北市文化基金會下的台北電影節

台北電影節從去年(2008年)停止對外招標,委由台北市文化基金會辦理。台北市文化基金會財團法人在法律上的定位至今仍就爭議不斷,從民法、「台北市財團法人暫行管理辦法」,到「財團法人法草案」各有不同認定方式。如果就台北市政府將台北市文化基金會視為「公設財團法人」,台北市電影節就等於由公辦公營的北市文化基金會辦理。我們不免要問,為何下決策、用人皆無需公開,亦無審核程序?當初將北影移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之下辦理,正是希望避免承包商面對複雜的作業流程,讓整個台北電影節能有更好的發展。文化局局長李永萍每年挪出一半的獎補助預算送進台北市文化基金會(以97年度的預算金額換算,台北262萬市民每人都給了台北市文化基金會450元),由其管轄下的各部門使用。台北電影節確實也因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每年預算愈增,有更好的執行後盾。

根據李永萍在座談會上的說法,今年台北市文化局光是撥給台北電影節的經費即高達四千多萬元,然而屬於台北市民的文化決策項目卻採黑箱處理,民眾與相關電影工作者連置喙的餘地都沒有,直到抗議聲音上達天聽、郝市長進一步關切,李永萍局長才出面滅火。這只是台北電影節的情形,另外台北兒童藝術節、台北藝術節、台北藝穗節、數位藝術節、台北詩歌節這些大型文化活動也都歸北市文化基金會管,另外還身兼管理西門紅樓、台北當代藝術館、台北國際藝術村、草山國際藝術村以及台北偶戲館這些文化場所,真是好個台北文化托拉斯!


PS電子版上沒有下面這張圖,在紙本版才有,但值得參考:

資料來源:破報復刊56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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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流失原創精神的電影節

-紀錄片工會針對台北電影節百萬首獎的聲明

台北電影節已經邁入第十一年,除了持續引進國際影片外,最重要的任務莫過於「台北電影獎」的舉辦。

 對國內影像創作者而言,「台北電影獎」的實質鼓勵不僅在於它的獎金,更重要的是它接受各種作品類型(劇情、紀錄、實驗、動畫),不論材質(電影底片、數位),也不計片長,只要是好作品,都有機會獲得肯定。這不但令「台北電影獎」成為國內所有影像工作者(而非只有影片工作者)的年度盛事,也是國際影壇完整認識台灣影像創作的捷徑。

 尤其是「台北電影獎」在各類最佳影片之上設置的不分類「百萬首獎」,過去一直堅守著包容、開放的精神,由評審團審視各屆作品水準,決定頒予的對象。而事實也證明,除了傳統電影獎鼓勵的劇情長片外,過去十年得到「百萬首獎」的作品,種類遍及紀錄片(「在山上下不來」、「再會吧!1999」、「無米樂」)、實驗片(「星塵15749001」)、動畫片(「女子」、「出口」)、甚至劇情短片(「兩個夏天」),既證明了台灣影像創作的多元與成果豐碩,也樹立了台北電影節(獎)獨立、自由又兼容並蓄的獨特面貌,進而影響了其他電影獎的走向。

 然而,從去年(2008)開始,「台北電影節」在沒有任何說明的情況下,就貿然取消了劇情長片以外其他類型作品爭取首獎的機會,也把過去公平爭技的特別獎,草率劃分為專屬於劇情長片的個人技術獎,致使這個競賽原初的創辦精神蕩然無存。無論作為影像工作者或是文化公民,我們都有充分理由擔心主其事者好大喜功的作風,不但嚴重侵蝕台北電影節(獎)最難得的特質──無分軒輊地肯定各領域的影像創作價值,也粗暴地剝奪了台灣影像工作者平等競爭的機會。

 事實上,以現今台灣影像創作環境而言,主流(劇情或動畫)長片早有金馬獎加持,學生影片與青壯創作者則有金穗獎鼓勵,但堅持獨立製作,或長期走非主流短片創作路線的影人,始終沒有獲得應有的鼓勵平台與相對的尊重。所以,台北電影節百萬首獎的開倒車舉動,絕非只是非劇情片工作者能分配多少獎金的問題,而凸顯出一個原本口碑不錯的影展,竟為了向主流靠攏,不惜扼殺自身特色的悲哀。

 這項草率的決定,去年就曾引發爭議與檢討之聲,但主辦單位卻無動於衷。紀錄片工會今年再度提出這項質疑,除了為本地影像創作者發聲以外,也擔憂這個原已走出不同於金馬影展的風格,而得以並駕齊驅的台北電影節活動,正在迅速喪失它的原創精神。長此以往,它流失的將不僅是早已明顯下滑的觀眾人數,還包括本地影像工作者對它的敬意,以及它在國際影壇上原被關注的活力所在。

 基於上述理由,我們誠心呼籲台北電影節自下屆起恢復原來的獎項設計,並推動相關改革,提升影展品質。若有無法變革的原因,請儘速公開透明的對外界提出足以服眾的說明,不要讓一個原本清新自由的影像節慶,逐步演變成一個封閉專斷的樣板活動,那將是所有影像工作者與文化公民所不樂見的遺憾結果。

 臺北市紀錄片從業人員職業工會


目前連署人/單位

紀錄片工會全體幹部:楊力州、黃信堯、蔡崇隆、賀照緹、吳耀東、聞天祥、李亞梅、柯金源、林育賢、林秀華、朱詩倩

歷屆得獎者:陳俊志、周美玲、劉芸后、鄭文堂、李家驊、吳汰紝、陳龍男、顏蘭權、莊益增、陳博文、蘇文聖、黃淑梅、郭笑芸、王嬿妮、林靖傑、魏德聖、黃嘉俊、張榮吉

第11屆(本屆)入圍者:陳志和、傅天余、賴俊羽、郭樂興、韓忠翰、王振宇

歷屆評審:石昌杰、陳文玲

影像工作者:朱賢哲、吳星螢、李中旺、李幼新、李定陸、李惠仁、林文卿、林木材、林其妏、林建享、林泰州、林融駿、翁英修、馬躍‧比吼、許富美、陳坤厚、陳玫臻、陳若菲、陳素香、陳麗貴、曾文珍、黃庭輔、黃琇怡、黃禎、虞戡平、蔡靜茹、鄭小塔、賴孟秀、鴻鴻、簡莉潁、魏逸瑩、江依紋、黃惠偵

團體:中華民國紀錄片發展協會、社團法人台灣女性影像學會、台灣南方影像學會

資料來源:
http://blog.chinatimes.com/fansss/archive/2009/06/29/4151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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