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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聯合報上,還有一個投書,專門針對文創。
不過我會把這篇定義在:對文創的總提問,而不是詳細提問。

下面談火車頭。似乎看起來很有道理。但小弟會去思索一個更大的前提:為何產業要有「火車頭」?或是說,火車頭的思考,適當嗎?

火車頭的意思是找出主產業,但換個角度去看,有了主,副/從產業,資源就要有各種程度的犧牲。然而,文創產業是一個由各種差異性極大的次產業/部門組成,假設,今天我們決定集中發展設計產業(在台灣目前最具潛能),那就要犧牲表演藝術、視覺藝術、電影....,把資源挹注到設計,然後由設計再帶動其他領域。
但也可能帶不動,因為不熟悉,其次是,當我有資源時,為何要跟其他人分享?科技代工業早就凸顯這樣的問題,當「讓一部份人先富起來」後,並沒有讓所有人都跟著富起來。

文創的問題,用過去的思維去想,的確會想找火車頭。不過,這個思維還沒被反省過。以及,

「差異性」以及「跨界合作」,在台灣還是不足。這點問題在台灣還沒廣泛的被意識到。小弟認為這才是比「火車頭」更為深刻、迫切的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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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創產業 如何決定誰扮火車頭?
 
【聯合報╱彭蕙仙/部落客(台北市)】 2009.05.02 03:10 am
 
 
政府現正全力發展文創產業,不只文化界高度期待與盼望,在金融海嘯吹弱經濟動能的此時,看來政府也有意以文創產業來帶動台灣的第四波經濟成長。

由於過往台灣在科技產業上有很成功的發展模式,因此在發展文創產業時,很自然地就會想要師法過往的經驗,但是時空環境已有極大的不同,思維和作為恐怕難以複製。

首先大的不同就是政府的產業前導能力。當年政府決定把IC產業作為帶動台灣未來發展的產業時,政府政策的確走在產業前端,以產業知識配合政策工具,政府的確有能力帶整個產業走;如今的文創產業情況卻非如此。

早在政府注意到文創產業之前,民間早已有活潑的生命力,政府幾乎沒有能力,也甚至沒有立場下指導棋,因為民間走得比公部門快多了。

在這種情況下,政府如何決定什麼產業是未來台灣文創產業的火車頭呢?是電影,還是遊戲動畫?是流行音樂,還是出版產業?不論決定何者為「母產業」,都可能引發爭議,因為台灣在文創產業裡各有其優勢,也都有向下衍生的空間,政府政策必然引導資源的配置,當然茲事體大。

不過,文創產業固然類別繁多,卻可以歸整出幾個核心能力,也可以從核心能力中找出第一,台灣最有優勢的項目,以及第二,未來產業關連性最強的項目,作為政府思考要如何以政策帶動產業的選擇。

在考慮台灣究竟能不能夠用文創產業做為未來發展的策略性產業時,可以用諸如中華文化的傳承者、多元文化的融合者、自由民主的環境有利於創意等等概念來思索台灣的機會點,一旦確定方向,政府和民間就要以非常具體明確的標準來尋找產業的核心能力與業類到底是什麼。因此,接下來的任務其實是好好思考台灣文創核心能力何在的這個課題。

【2009/05/02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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