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本在2005年所調查、撰述的報告,由文建會出版。不過矛盾的是,這本書應該沒有免費公布版,而是政府出版品,需要用錢購買—用納稅人錢作調查、出版,卻還要納稅人買回去才知道政府公務調查的內容,一絕。類似的作法還有。

這本初探,內容部會很多,約100多頁,前半部是一些學院大頭寫的專文,其意見大致上不脫一些創意產業發展的模型,尤其比較從管理學角度出發。這本除篇幅不多以外,還是全彩印刷。在中間一大部分,特別詳列了表演藝術產業的生產鏈結構,而且其紙張裁切並非跟前後統一(A4大小),可能原因是,為了維持產業架構圖的完整性,採4連頁方式拉頁呈現,而非一般書冊的呈現方式。所以閱讀上有點困難,不過,這些旁多的圖樣,很值得參考。不過估計是沒有實際做過調查,僅是對實際產業發展的概念架構推演。縱使如此,也相當珍貴。
因為國內這算是對文創產業,下屬行職業部門有完整架構分析的一套。好壞是一回事,最重要是談論有所依據,可以讓讀者進入狀況,而非打高空。

架構就不細談了,篇幅也不夠。首先談一下開頭第三章的表演藝術產業概況(2005年調查),另外想談談最後幾頁的結論。

一、表演藝術產業現況

  • 抽樣對象為2003年,成功接觸1744個團隊,有2838團隊無法接觸(92個為拒答)。
  • 收入狀況:有收入的演出占比為37.6%、無收入為62.4%。
  • 演出收入或售票收入:1-50場為80%、51-100場為11.3%、101-200場為1.7%。
  • 業外收入來源:「無任何業外收入」為50.6%、「其他」為31.9%、「企業學校或政府贊助」為24.8%。
  • 是否與其他表演藝術團隊合併財報計算:表示「有」的團體為4.2%、「沒有為」95.8%。
  • 表演團隊類型:音樂類為43.6%、傳統戲曲為32.6%、舞蹈為16.6%、現代戲劇為8.6%。
    (p.39-43)

二、結論
結論算是對整個初探全文的最後總結,並且提出問題與解決方案,十分值得參考。
在結論裡面,相當重視產業鏈,以及對應的思考策略。另外,也分常重視大/中/小團體的規模區別,以及其對應問題/方案。我們就挑選幾個標題,給各位介紹一下。
首先,結論說,要「釐清核心價值」,並且自我評估資源的配置情形,並一組織發展與節奏,調整著重的價值活動(以及順序)。
另外,在檢驗各方案目標組合滿足程度方面,有分有六點:產品線廣度與特色、目標市場區隔方式與選擇、垂直整合程度(上中下游分工程度,考量成本與專業性)、相對規模與經濟規模(大/小組織的優勢與劣勢)、地理涵蓋範圍(諸如藝術集中北台的現象)、競爭武器(表演藝術與一般產品部同在於「難以替代性」)。

另外在資源分配上,《初探》指出,國內表演團體大部分資源來自於公部門(40%),如果資源沒有持續增加,最後可能造成系統運作失靈。公部門應該思考自己在產業鏈中的地位與角色,進一步釐清資源是否放在核心活動,而非周邊不重要的活動。對政府而言,其思維根據《初探》,可區分為三大項目:
1. 表演藝術產業共同問題:將價值鏈單元分類,分作創作、通路、行銷、演出、周邊衍生商品。
2. 基盤:包括後勤支援活動、展演場所、行政週原系統、社會信用、經紀人制度等。
3. 個別產業問題:大型團對問題、小型團對問題、場地問題。

關於上述三個面向問題,在「結論」裡面化了三張大表,我們掃瞄後給各位分享。

最後,再附上《初探》裡面,對表演藝術產業鏈界定的架構圖:

(p.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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