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其實是一個小消息,在網路版面上很後面。不過,在先前藝文抵稅打槍之後,文建會其實還提出在既有教育體系內的美學教育推廣工作,用這種方式消彌無法文化消費扣稅之憾。

很多朋友說美學教育重要、文化教育要深入教育體系。下面,談了未來在大學方面的文創學程、學分班,以及什麼培訓計畫,你覺得呢?
想起,先前破報也特別用了一集
http://ccindustry.pixnet.net/blog/post/23399044

介紹台灣美學教育藍圖。

把這些什麼文創學程、美學教育拼湊一下。說真的小弟還真不知道這幅圖該怎麼形容。

文創在台灣連基本架構都不穩、觀點也相當缺乏;連第一線的產業界都不成熟(張大春說了HI-END與LOW-END的問題)。
怎麼會有東西可教呢?那到底是要教什麼?如果是教畫畫、音樂,那早就有拉,跟文創產業有什麼關係?
小弟也在想,究竟有什麼特別的東西,是最近新起的文創課程,可以教的?


===========

中小學 美感教育起飛
2009/04/14 

【聯合晚報╱記者王彩鸝╱台北報導】

行政院通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草案,教育部鼓勵大學開設跨領域學程,培育文化創意產業學程,也將和文建會攜手推動中小學美感教育,培養未來藝術欣賞人口。

依據文創產業草案,文化創意產業包括視覺藝術、音樂與表演藝術、文化展演設施、工藝、電影、廣播電視、出版、廣告、設計、設計品牌時尚、建築設計、數位休閒娛樂及創意生活等產業,教育部將補助大學開設相關跨領域學位學程,學位學程最多助200萬元,學分學程補助50萬元。

近兩年已核定補助的大學包括台東大學的「創意研發學分學程」、東華大學「文化創意產業學分學程」、玄奘大學「傳播與文化創意學分學程」、和春技術學院「文化創意產業及數位整合產品開發學分學程」等。

此外,在培養具國際水準之藝術與設計人才方面,教育部自94年起推動「藝術與設計菁英海外培訓計畫」、「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及「台灣國際創意設計大賽計畫」,供學生2萬5000元至150萬元不等獎勵金。

行政院長劉兆玄日前在推動文創產業跨部會工作小組會議上裁示,中小學要增加藝文欣賞活動,由文建會和教育部合作提出「文化與教育結合推動方案」。除了「培養美感種子」,補助中小學老師提出美感教育的教案,每案補助20萬元,也補助各縣市經費,推動「美感校外教學」,成立「美感巡迴工作坊」,聘請畫家、音樂家、表演藝術工作者、建築師、景觀設計師等當「駐校藝術家」。此外,教育部將和文建會協商,直接補助藝術團體到地方演出,邀學生觀賞,在經費未全部到位前,也考慮情商演藝團體彩排演出,讓中小學生前往觀賞。
 

Posted by ccindustry at 痞客邦 PIXNET Comments(2) Trackback(0) Hits(179)


open trackbacks list Trackbacks (0)

Comments (2)

Post Comment
  • 這是一種非常奇怪但又很常見的觀點:
    「文創產業搞不起來,是因為消費者不夠,要創造消費者,所以要加強美學教育」

    這裡面有很多問題,首先文創產業搞不起來,只是因為消費者不夠嗎?之前我們覺得創作者不夠,所以大量出現相關科系,然後這些科系的學生畢業找不到出路了,又開始想辦法要創造消費者。但要是消費者沒錢花?那又該怎麼樣?開始減免稅負嗎?還是重提藝文消費抵稅?

    關於台灣的文創,已經討論了好幾年了,卻很少人去討論到關於管理、行政、行銷的這一塊,究竟要怎麼讓商業和藝文兩邊的人可以不要雞同鴨講,讓企業主和設計界可以相互溝通,還能管控進度。關於這一點,目前討論的人還很少。北縣雲門進駐的事情,只是暴露了我們目前現行的政府主計制度的缺失,但是從更大層面來看,整個業界在會計上、財務管理上,是否也準備好要談如何管理「文創產業」?

    還有最近才開始有人提的,關於文創從業者的「勞動條件」問題。如果每個文創從業者都還是以前「血汗勞動」的方式來工作,那怎麼會有好品質的作品會出現?

    談整合管理、談勞動條件,或許是下一段討論文創的重點。
  • 倒是可以思考一下,日本的遊戲產業是如何起來的。不只遊戲設計,還引發了電腦繪圖、插圖、配樂、軟體程式、模型、硬體販賣、行銷廣告等行業的發展,而後才有相關科系的專門學校設立。

    就像下雨前,需要一個凝結核才會形成雨滴,文創的凝結核要先找出來;政府現在做的事,好像用水管在灑水,水龍頭一關什麼都沒了。

    他們花了20年,我們要準備幾年來花呢?雖然已經步入衰退,被歐美趕過,好歹也風光過了。

Comment Permissions: Allow commenting

Leave Comment

*Name/Nickname
E-mail
Personal Website
Comment Title
*Comment
* Private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