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中時看到這一篇投書,也刊載網路上的藝文版。相當值得參考。

才PO過的,在破報上刊登的座談會,鍾喬團長也有發言,並且提出經濟掛帥思維與文化的反省。
http://ccindustry.pixnet.net/blog/post/23627578

都可以一併參考一下。

我們一直提出一些根本性問題,諸如,文化創意產業到底是什麼?「文化乎?商業乎?」的問題,甚至更早還反思,或許,台灣不適合搞文創?

鍾團長這一篇,是對這一個主題提出自己的主張與意見。

小弟的意思是,反商時代已經過去,文化人、文化評論者、文化工作者應該積極的提出自己的「文化創意產業」想像,然後,就跟商人結合,去推動你們認為是善的文創,形成一套模式後,建議政府、立法單位修改現行的法案與施政思維。
同時,應該積極面對時下的一些論述,諸如常在兩大報與其他雜誌出現,喜歡談創意產業、美學生活的主張,跟他們對話;對文創「產業化」不夠的朋友,跟他們對話,對行政體系改革者(諸如今天朱宗慶校長主張行政法人、或是將文創園區BOT出去的政策)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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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創意的生機與商機  
 

中國時報


■鍾喬  (20090413)

     針對文創產業發展,近日文建會堪稱頗有計畫地推出以「華山文化園區」做為基地的輻射形擴散主張。此一主張甚且翻出了「本土品牌」以收現實所須之效。本土不本土,原本該是「在地化」以重建「另類全球化」的想像。現今,卻似乎只是「政治正確」的文化風尚。恰是習於追隨政治正確的流行時尚吧!華山文創產業的政策思維,開宗明義寫著:「整合文創領導品牌為台灣文創旗艦中心,建構國際文化交流的平台」的標簽,活像烙印名牌皮包上的正字標記。

     文創與商機在創意上進行聯想,本無可厚非。問題在於偌大方向上只有商品性的想像,便不免令人憂心。

     今年的年初,林懷民在「文化總會」的「文創圓桌論壇」中直言指出:「教育還是最重要的根基,去找和創意產業有關的學校做重點培植,確保人才源源不斷;台灣的問題就是闖出一個東西來之後,無法源源不斷繼續下去。」

     的確。沒有扎根的長遠計畫,就永遠將事情擺在一個官方辦事,希望民間多多參與的多元、民主假像中。這反應在我們文化主管機構的政策中。例如,在北、中、南興建耗資龐大的流行音樂廳、文化園區,卻甚少思考如何有計畫地在都市和鄉村,展開以民眾為主體的藝文教習機制,在一個「小而美」互動體系中,就能親炙文化的真善美。又例如,一個接一個的文化BOT案,到底意味著文化的生機或只是創造了商人的商機呢?

     文化與教育都是百年大計,創意要和扎根一起思考。一旦創意只為了吸引更多媒體的關照,就會自然地朝著要辦這樣或那樣的「節」來做收場。反正「量化」的評估,最容易轉換成「政績」。這裡不是說,文化藝術的「節慶」不好,而是要找到既多人參與又生產出文化內涵來的「節慶」,到底該注入何種精神內涵呢?就得擺在第一位來思考。

     若只以招引商機為前提操作文化創意,只會帶來觀光化景致,無從碰觸到「確保人才源源不斷」的皮毛,這是簡單卻不易解的習題。

     為什麼是簡單又難解呢?理由在於,我們從來不是一味否定「觀光」,又或自命清高地自外於「商品」。不!恰好相反,而是我們既看到了「觀光」的重要,也目睹了「商品」的不容忽視,因而,有了一種另類的文化經濟學的思維,這個思維重新衡量了文化與經濟的辯證關係,並且,必要性地顛覆了文化從屬於經濟的邏輯。

     現在,我們若不從結構面思考「經濟掛帥」是不是在「文創」政策中還了魂,就無法理解為何「文創產業」須以「旗艦」來包裝,才得以玩出文化政策的新自由主義風尚來;也無法理解為何總是豪華氣派的藝術饗宴勝出於文化創意產業的BOT案中;更無法理解為何「闖出一個東西來之後,無法源源不斷繼續下去」的道理。

     (作者為「差事劇團」團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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