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想說簡單回應一下,不過延伸出來許多面向,那就剛好把最近一些想法也串連一下。

首先我覺得所謂官方、或民間的問題,是時間順序的問題。

我的觀點是,文創不必然一定要有官方政策下手,才能搞起來。

英國,他們產業發展到一定程度,自然會出現轉型與競爭力。1997年工黨,只能說重視這一塊,把他列為重要政策方針,然後當「加速器」。如果本身沒有速度,加速器也無效。

所以因跟果,看來大家還有必要再深刻的探討:如果政府是「因」,那就不是加速器的關係,而是火車頭:若缺了政府這火車頭,後面列車都開不動。如果政府只是「加速器」,則產業發展是遲早/難易的問題。如果缺加速器,可能會多掛一些人/廠商/團體,最後還是要發展。

比如農業進入工業時代,各國是遲早的事情,但是政府有出一把力,從教育、產業政策等下手,面對的阻力會少一點。日本、德國在19世紀就再做這種事情。

其次,我的觀念內,韓國比較符合火車頭的地位,反而不是英國。英國只算是強的加速器。

在舉個例子。東亞圈創意產業最強的其實是日本,但日本政府卻很少有創意產業政策。連大前研一都說過,日本動漫產業會興盛,是因為正規教育體系沒有交動漫,否則一定垮。
縱使韓國在1999年以後線上遊戲急起直追,擊垮台灣,但仍是吃不下日本的地位,因為,日本在美學、技術上仍領先韓國一大段:數位遊戲內的美學感。

德語系的話,也是幫忙蒐集資料拉。
但還是有個基本問題,我覺得德國人還沒徹底面對。他們的祖宗有個叫做「文化批判」,別名「法蘭克福學派」。台灣在1990年前後興起社會運動、文化意識,這一代全部讀這種馬派出身,因此一談文化,主流其實是法派。也因此文化批判派、文化產業派一直互不欣賞。這個在歐陸既有的文化脈絡中,應該也是如此。

文化產業約在21世紀初以新姿態出現。你注意一下,大多論述都是以「進入...文化產業時代」重起段落,重新劃了一個時代,跟過去批判理論完全無關了。但是跟過去1960年以後的文化批判關係,好像一對分家的兄弟,都姓「文化」,卻各搞各的。
或者,還有一種論述方式,直接說:創意產業來自英國,進入了一個新時代。

所以小弟一直說,「文化乎?商業乎?的問題始終沒解決」,文創的出現只能算是混過去而已。混過去,也代表理解架構始終搞不清楚。

比如,國家的定位,就很模糊。國家,是藝術產業的支援者?還是藝術家這些小鴨的母鴨?就算在商業化、全盤產業化,國家在不同思維下,還是有不同角色定位,比如,把商業領域限縮,關於無營利部分,都算國家的;或者,國家是為了廠商、經濟發展服務?角色差異來自於背後思維的不同。這點沒有討論過。

舉個例子,你覺得兩廳院應該是什麼角色?
我覺得兩廳院應該徹底國有化,猶如故宮一樣,直轄行政院,人事/預算通通國有,然後以無營利化方式,推動表演藝術,對大/中/小藝術團都照顧。另外,小巨蛋、大巨蛋等就讓他私營,然後再選一兩間展場,比如劍潭的北藝中心好了,讓他給第三部門經營(有營收,但不營利)。這麼多館場,相信各司其職,層次、分眾就可以出來,說不定大家都養的活,而不是競相邀請國際大團,一場票價都上千。

其實,政策我覺得在文創裡面只是一部份。有他不可或缺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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