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民生E報看看,看到這篇談表演藝術的觀點,跟大家分享一下。

這次的報導主題是上個月在主辦的一個講座,裡面由施振榮提到品牌與創意產業之間的關係,不過,可能科技業前進歐洲、美國的經驗,抽象到理論層次,對創意產業不知道幫助有多大。品牌與微笑曲線我們也聽了很多了。關鍵是,如何實際運用,施董說的沒錯,理論上都沒錯,不過我看下面提出的一些案例,都是台灣比較大的表演藝術團體。

目前,可能問題在於:
如果讓大小分流,小團也自有其市場,然後在看看下一階段如何統合。
台產片如果在2008年有點復興跡象的話,關鍵在過去的創作者始終沒有放棄創作,就算是小眾、紀錄片,還是要拍,虧錢也要拍,最後打不死的,活下來就一條龍,一條找到生命出路的恐龍(諸羅記公園用語),那問題就在搶灘拉,搶OMAHA海灘,能剩下多少兄弟。如果這個道理成立的話,電影業是,相信表演藝術界、設計業也是。於是,小朋友、中朋友該怎麼求活?槍林彈雨中還不會死,最後能搶灘成功?

我最近回去看了「每週看戲俱樂部」裡面的一個文章「舞台技術/何時才會有技術劇場的工會篇」,其中尤其是其回應,講到了劇場與工會,以及對應的生態與問題、現實,可以參考一下,小眾在台灣生存的問題:官方對這種什麼表演藝術工會是毫無興趣,要你照體制來的,而勞工局對勞工又有一套管理標準,再外加現實面對經營、會眾、觀眾等...問題。茲將其回應附於本篇報導之後,連結可參考:
http://mjkc.tw/post.php?class=001&post=6704767172333538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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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藝術:景氣壞到家,品牌出頭天

 記者 于國華 
 
壞還要更壞的景氣,讓向來強調藝術主體性的表演藝術,開始反省作品和市場的關係。「品牌」這個陌生又遙遠的名詞,好像閃著神秘光彩的魔法石,躍入藝術家的眼裡。

表演藝術藉由票房與觀眾發生關連,看似一種「營利」行業,但由於成本過高而難以獲利,最多只能視為具有「營業」過程的藝術活動。與視覺藝術不同,一張畫的成本即使不足千元,但只要名家出手,市場行情達到成本的千倍、萬倍亦有可能。表演藝術只能藉著一張張的門票售出,吸引最多不過是坐滿劇場座位的有限觀眾,分攤高昂的成本。

換言之,表演藝術比視覺藝術的市場,更必須關切大多數民眾的期待;只是過去,這樣的概念往往被認為過於商業而刻意忽略,直到金融海嘯狂襲而來,生存成為燃眉之急,為了尋找成長和繁榮的答案,許多人場又想到「品牌」。

表演藝術能不能品牌化?十二月中,中華民國表演藝術協會舉辦一場大師講座,請台灣品牌的重要推手、宏碁集團創辦人施振榮,為表演藝術界探討品牌的真諦。施振榮了解表演藝術界的品牌化問題,以自己三十年的經驗從頭道來,希望能對表演藝術界的朋友有所啟發。

「品牌形象是別人對品牌的認知,不是自己的認知。」宏碁電腦公司創辦人施振榮說,公司和組織都一樣,存在於社會,就必須對社會有所貢獻。雖然獲利多少,並不能界定藝術團體的價值,但做為一個對社會有貢獻的組織,永續經營也是對社會的承諾和使命。

在這場「品牌:創意與智慧的累積」演講中,施振榮一開始便強調「知識經濟就是品牌經濟」。他觀察到,現代經濟活動之中,知識價值的含量愈來愈高;而「品牌」是知識含量最高的經濟項目。現代社會的「品牌」,已經不只是做為識別而已,它是一套繁複的管理和創造的過程;品牌的本身,就是知識累積的成果,「因為,只要有品牌,就有經濟價值。」他說,品牌可以成為企業獲利的智慧財產;更重要是,品牌可以發展成為企業管理和發展的策略。

宏碁在1992年進行公司再造,體驗到台灣製造的成本太高,施振榮提出「微笑曲線」理論與內部溝通,將獲利低的生產製造外移,專心研發和品牌行銷。而表演藝術的難題也在這裡,表演藝術的製作和演出成本太高,又不能將製造外移,因此,表演藝術必須創造更大的價值,才能永續經營。

科技需要創新,表演藝術也要;創新就是「創意經過有效執行而創造客戶價值」。創意是創新之母、創新是品牌的靈魂,但許多人忘記了,「市場才是創新的龍頭」。施振榮說,愈大的市場愈能支持創新發展;表演藝術是重要的文化、是社會創意和經濟發展重要元素,即使不能賺錢,還是必須支持,「但是,如果表演藝術能賺到更多錢,進而支持更多更好的作品、甚至永續經營,不是更好嗎?」

施振榮觀察,台灣的表演藝術市場已經愈來愈有活力。近來《寶島一村》、《六義幫》、《人間條件》都賣座很好,他建議表演藝術應該注意市場提供的訊息,提供市場樂於接受的創意。面對成本太高和財務壓力的挑戰,他認為,表演藝術應該設法利用市場力量追求發展,而不是靠著微薄的政府補助。

至於文化界經常談論的「藝術」或「流行」、「大眾」或「小眾」,施振榮認為,這些都不是根本問題。站在企業的角度思考,應該問自己的企業或產品,究竟對於「群眾」有什麼好處?不論大眾或是小眾。對藝文創作而言,創意和成本總在拉鋸,施振榮說,不要將成本視為創意的限制,有時候,限制反而激發更大的創意。但他也提醒,創作一定要想清楚對象,目標市場在哪裡?不清楚對象的創新創作,對經營而言,是很危險的事。企業推出創新產品都必須先了解「市場區隔」,對表演藝術,他相信很多時候也一樣。

表演藝術聯盟曾經調查,2005年從266個團得到的數據顯示,全年營收17億餘元、但支出21億,虧損達到4億。即使處在虧本狀況,表演藝術工作者還是願意為了觀眾的滿意,繼續自掏包的奉獻。看在施振榮眼裡,他說,從經濟學來說,這種現象代表「供過於求」。表演藝術是不是也適用這樣的經濟學邏輯呢?施振榮說,他沒有答案,如果表演藝術團隊減少一些作品、每個作品都做得更好一些,團隊的營收是不是有可能更好?

施振榮從品牌,談到表演藝術的市場和行銷,令人獲益匪淺;他的直言,讓人看到科技人的坦白率真,以及實事求是的積極態度。當然,他也帶來很大的刺激,讓表演藝術界反思藝術和市場、創作者和觀眾的距離。

雲門舞集行銷經理劉家渝表示,這場講座收獲很大;特別施振榮迎戰市場和景氣的正面態度,刺激表演藝術工作者重新思考定位與價值的問題。她以雲門為例,獲得漂亮的票房成績,除了公關和宣傳,針對不同族群提出能夠打動他們的訴求,而且還要讓這些人動手買票,背後憑著的是細密的規畫和操作,絕非碰運氣的結果。

就像一個廣為人知的故事,不穿鞋的非洲地區,是鞋子的市場禁區或是未開發的處女地?答案往往在態度裡,不同的態度導致不同的答案。反而是,讓人看壞的景氣,迫使表演藝術重新思考存在的社會價值,研擬品牌管理計畫和建立品牌價值策略,讓團隊盡可能有更長的氣量撐到景氣反轉。長遠來看,危機就是轉機,這未嘗不是一種考驗,讓表演藝術界調整體質,以更健康的態度面對娛樂經濟的大潮流。
 
網頁:
http://n.yam.com/msnews/mkarticle.php?article=20081231006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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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說: ﹝轉載自某位不具名的劇場工作者﹞

這幾天趁著空檔,問了王老闆關於工會的事
他說,工會成立的困難,主要在於無此職業別?
成立工會需向台北市勞工局提出申請
而因無劇場技術人員此職業別,因此需向勞委會提出新增職業別申請?
而勞委會將會同「專家學者」,評估是否有新增新職業別的必要
結果是,「專家學者」評估後發現,劇場技術人員人數太少,
且工作性質與其他技術類別相近
因此建議加入其他工會,而拒絕新增職業別

然而光是演藝類的工會就有
電影電視演藝業職業工會
技藝舞蹈表演業職業工會
歌舞藝能服務人員職業工會
影劇歌舞服務職業工會
etc.
以上演藝工會項目分類之細
難道這些工作性質就大不相同,而需要成立不同的職業、不同的工會嗎?

劇場技術人員的工作性質及場域與其他技術人員不同
其面對的危險或職業傷害也與其他有異
任意加入一個不適合的工會最終結果是職災與保險公司認定的職災不同,不予理賠
那麼就失去加入工會的意義


然而工會是否真的值得如此大費周章的推動呢?


首先提到大家都想望的最低薪資保障

最低薪資是由勞基法保障,而不是由工會制定最低薪資
依據勞動基準法對於基本工資的規定?
所有雇主以時薪僱用勞工,時薪不得低於95元
在劇場裡工作的一個時段是4個小時
意思是只要劇團付你一個時段380,它就不違法了
也許你可以透過工會檢舉你的雇主
但工會不是法律,它不能保障你一個時段一定能賺到600
工會並非強制加入,即使工會可以保障工會會員的最低時段費
但仍有非會員可以透過市場自由競爭,爭取到較廉價,但較多的case

然後是工會到底能保障多少人的權益

工會所能提供較實際的服務,是勞健保
因此燈光音響公司員工、劇場管理人員等,其實是不需依附在工會下的
(王老闆甚至明說,工會成立後,他會嚴禁員工加入工會)
(好諷刺,他就是主要,可能也是唯一,在推動工會的人)
隨意一檔演出來看,這麼多的人在舞台上裝台
但是扣除館方、學生、舞台公司、音響公司的人員
最後真正沒有勞保、沒有固定薪資、沒有依附在任何公司之下的freelancer
是少之又少
台灣劇場技術工作者,約百來個,真正需要工會勞健保的,約只有二三十個
劇場工作者是小眾
然而工會服務的對象最後卻是小眾中的小眾

再加上技術劇場工作者的工會意識不強
工會成立後願意加入的,更是小眾中的小眾中的小眾了


最後,真正令我倒抽一口氣的是
工會成立後的營運問題

工會成立後,總要有個辦公室吧
那麼辦公室的租金、水費、電費從何而來?
工會成立後,總要有個行政人員吧
誰要付他薪水?

就以一年辦公室的租金、水電費20萬來算
人事費最少也得一個人來做事,便宜一點算一個人一年20萬
一年下來最少得花40萬的費用
樂觀的來想,劇場裡100個人都加入工會
一個會員一年也得繳$4000
不樂觀的想,工會會員只有20人,那麼一個人一年要繳多少錢哪!
即使簡陋的在王老闆的工廠隨便弄張小桌子,省去租金水電
光是人事費,樂觀的來看一個會員一年也得繳$2000
試想:你願意嗎?

王老闆說到這裡,我無言了
我只是空抱著對工會的理想和期盼
卻完全忽略了實際會遇到的問題和阻礙


然後我再看了一次怕辣論談的「劇場為什麼沒有工會(為什麼要有?)」座談會紀錄
覺得有些感慨
工會並不是萬能的,有些人沒有把工會能提供的服務和限制搞清楚
而劇場裡的技術人員、演員、設計創意人員、行政人員等
對於工會的需求是不一樣的,不能這樣混在一起討論
否則最後只是模糊焦點而已
而工會和聯盟的功能也不同,並不是組織聯盟,就不需要工會的保障
劇場是不是產業、劇場到底在不在體制內、藝術能不能生存、台灣表演藝術環境成不成熟
都不影響工會的功能及其存在的必要性
有些對談,只是在抱怨當前小劇場營運的困難及被社會不公允的對待
都只有情緒,沒有解決問題的意圖

再者,在這論壇舉行前,不知有沒有人去查過相關的法令規章
而論壇結束後,有沒有人付諸行動,去遞申請書,去和政府官員周旋


在這場逸失焦點的座談會前?
王老闆已經為成立劇場技術人員工會不知奔走了幾年
他老早已經把工會申請書遞給勞工局(而且也被駁回了)
也和勞委會的官員爭執過幾回
甚至連工會章程都寫好了
今年九月還有一次審查的機會,雖然申請已經被駁回,不能再提出同樣申請
但王老闆還是會去試著協商看看

王老闆是已經進行到這個地步了
那麼論壇呢?
 2008年12月15日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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