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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學弟突然來電,要我看53台。打開一看,原來是德國文學博士、前新聞局長謝志偉教授主持的「頭家來開講」(我一直以為叫做謝志偉嗆聲)?



這次邀請兩位導演柯一正與吳念真、圓神出版社與唐美雲。都是表演藝術領域的第一線工作者

當然,這跟它門最近有新戲要上檔有關,打了很多廣告,不過老實說,小弟覺得打這個廣告總比看了好幾個月的獅子王、太陽劇團感覺好一點,至少熟悉點。雖然本站不太打特別產品的廣告,比較希望討論、論述文創環境現象。

一開始談的是紙風車的319走透透的表演,感動不少在地朋友。不過畢竟是一個本土劇團,能夠作這樣的規模,已經很不容易,一場演出至少要35萬,但吳念真說,實際上一場要40萬,外島更貴,其實後來是賠錢在做。
相較於能搭上行銷通路,有公關、媒體在後面支援的演出團體、電影,這些本土團體大概家裡都是開金礦、賣石油的,可以虧一場、繼續演一場。
換成真的商業成本算計的,一聞到虧損味,造就收手。

中間,其實談到歌仔戲。這點小弟是想談談拉。
歌仔戲過去很長時間被污名化(布袋戲)也是,原因有幾個拉,第一個可能跟文化意識型態控制有關,第二個是跟勞動倫理有關,第二個尤其配搭過去70-90年代從加工出口經濟、代工經濟的發展,其實鼓勵的是勞動、工作,反而如歌仔戲這種庶民的娛樂,是損害心智、勞動倫理;王永慶平常有什麼娛樂?他會看歌仔戲嗎?有趣。
但在文創產業裡面,歌仔戲有趣的是,他經歷過變革,其實後來70-80年代的登上電視,讓表演藝術跟電視這個媒介結合了,此後,歌仔戲其實兼具表演藝術、電視相關產業的特色,當然,現在歌仔戲精緻化,可以登上國家劇院,不過小弟想法倒是,把他往創意產業部門推,讓他有更多層次的變化,更具吸引力。另外一個例子就是布袋戲,而且布袋戲的進化更大,是台灣真正可以搞成創意產業的一種藝術類種,透過聲光科技、音效、數位後製等,是真的可以搞出布袋戲、動漫的。
歌仔戲或許也可以。登上國家劇院,或許是表演藝術這一產業的走向,但也可想想數位內容產業那一塊。

另外,圓神出版社的簡志忠提到一個他的經歷。
先前歌仔戲在國家劇院上檔,他推薦朋友去看,但平常盛裝出席法國歌劇鐘樓怪人的朋友,突然對歌仔戲毫無興趣。
有趣,也凸顯所謂品味之戰的特色。
藝術不是10元商品,是具感覺經濟,喜歡就會大力投注,沒興趣根本不會去。就算票價比較便宜。

歌仔戲,是台灣本土文化,語言與歷史背景是相通的,反而法國小王子、鐘樓怪人,需要翻譯(台灣懂法文的人應該沒這麼多吧?),尤其法國本身自有文化,還有「那時候的法國」,以及大仲馬如何創作等。
這個如果看東方文化的忠孝節義,應該比較容易入口吧?至少以前包青天收視率應該不錯,那一套台灣人還看的懂。

現在,藝術代理的力量在台灣力量強大,這點成為台灣文創的重要特色。
小弟倒沒這麼僵化,一定要商業跟文化對立,反而一直在想,如格讓不同股的力量,未來合作起來。
國外說藝企結合,自有其環境;台灣也想作,但是媒和企業家轉投資,似乎八字都沒一撇。
未來,作為一個第三部門,或是官方政策,我是否可以轉型,積極結合「本土創作的核心部門」,以及「強韌的代理機構」。
這點台灣如果搞起來,或許可以走出自己一條路。也不用老是在藝企結合上打轉。

對這些辛苦的、第一線、核心的工作者,與其在那1億元(明年會多給一點),但是與其在補助款上彼此鬧意見,官方又吃力不討好,不如積極想想怎麼轉型配合,如果代理端可以介入、協助核心表演者們無後顧之憂,開創的成績不會只有搶幾百萬不到的這些補助款這麼辛苦。

對「海角七號」,小弟為何一直強調博偉電影公司,就是希望如果這個模式可行的話,未來應該多嘗試,走出新的活路。


資料來源:民視新聞台2008/10/17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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