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觀點看電影,非常有意思;有些電影台放片尾時候若進廣告,應該都卡掉,但時上這卻是整個電影製作最好呈獻自己的地方,不然只好增長片頭,或者中間休息。
吳導演提到了美國與日本,雖然公開稱金髮尤物是芭樂片不太好(涉及藝術價值判斷),但他還能認真研究芭樂片的片尾,就是專業表現。猶如我們去看一份公布在報紙的研究報告,一般人注意結果,但是學者注意的是過程。

吳導演提的是目前電影產業在台灣的困境,很有意思的是,用片尾、製作委員會的方式去呈現的這個冏境。還有他說,台灣電影只能養一小撮人,以及台灣的不足,除了資源少沒資格談分工外,也凸顯教育因陋就簡的價值觀,惡性循環。 都是點到要害。

我記得觀光局想要靠影視去提振文化觀光,新聞局叫電影計畫也很久了,馬英九更是提:文化觀光部(注意其實內含媒體),那這樣的民間水準,動員的起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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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8.04.14 
關於看完電影片尾這件事
吳星螢

     最近部落格上有人在發起「還我片尾」行動,可能是長期處在一種拮据的工作環境,因此特別有感觸,衷心希望戲院能放完片尾,而觀眾能看完片尾再離席。

     也許內行人已發現,是的,如果片尾有兩分鐘,你可能會發現這兩分鐘都是重複的人在扮演各種職務,除了玩大家來找碴的遊戲,你可能會發現台灣的劇情片或紀錄片能放的片尾都不長,可能工作人員只占三分之一,其他都是感謝名單,常常可以在國片片尾看到某某某出借貨車一台之類的,可是這在國外電影片尾是根本看不到的。也就是從片尾可以了解一個製作團隊的規模,了解國片能請的起多少工作人員,如果官員能來看看國片的片尾就會知道台灣電影只養的起一小搓人,根本不具工業水準,更何況一半的人還是重疊兼半買半相送。

     而台灣觀眾沒耐心看完片尾或許是習慣好萊塢電影一長串工作人員,看完都可以聽完兩首歌曲,我曾經認真研究一部芭樂片「金髮尤物(Legally Blonde)」的片尾名單,我赫然發現除了造型師、髮型師外還有一個職務叫做「染髮師」,我看了幕後花絮才知道,導演為了包裝女主角的形象,必須有一個染髮師為他設計出數十種不同的金髮色,以使在不同光源下呈現不同層次的金色。好萊塢除了財大氣粗外,讓我學習到,專業分工使好萊塢更具競爭力。台灣的不足,除了資源少沒資格談分工外,也凸顯教育因陋就簡的價值觀,惡性循環。

     看片尾是個附加的機會教育,能從中解讀一個雛形經濟體是怎樣合縱連橫,人才怎樣被整合,也可以看到各國的電影經濟,越多紮實片尾的電影出品國,亦表示該國的國力和文化競爭力,「片尾研究」絕對可以是當作碩士以上的研究論文。而台灣觀眾更可以從片尾了解,原來電影裡美美的一切並非是完全由所謂的「美術」打造,可能是由「藝術指導」掌握所有風格,美術團隊去打造風格,然後服裝設計和服裝管理排列的順位不一樣,臉妝和髮型其實都是不同的專業,導演名字放前面和放後面都有不同的意義。

     而我最喜歡日本人在片頭或片尾的「製作委員會」的制度設計,代表一部電影的專業必須結合各界,有可能委員會的成員名單包含日本的圖書館、藝術館…等有權威的團體,連同工作人員為這部電影背書,這是個集體參與的精緻文化體。

     所以我感念那些放完片尾的戲院,看完片尾也是觀眾的權利哦。因為對創作者來說,跑完片尾才代表一部電影真正結束了,這次紀錄片預算再少,團隊也熬下去製作長達數分鐘的精緻片尾,希望觀眾能將片尾看完。看完片尾不是什麼假文藝的儀式,如果你認真看HBO的話會發現,當一部電影結束要上廣告也不敢切掉片尾,而是將片尾變成小視窗和廣告並列,他所表示的意義是一個國家向他國展示該國的文化人才規模。

     尤其當現在全民瘋「內閣名單」的時候,何時台灣才會從上而下,投資人才,各行各業用心經營出飽滿多元的、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人才名單」?(作者為電影導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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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這篇文的作者很有趣
    有一種阿Q精神
    沒辦法全然的去贊同人家的優點
    必須先貶抑 然後再拿出長處

    我猜要不是台灣文化人的思維就是如此
    就是為了不得罪同行而做的一種辯解

    很可悲阿 大眾片被說成芭樂片
    更可悲的是 就電影作為一種專業技術來說
    人家超級專業的大眾片 遠比那些自己標榜藝術價值 但卻連專業都稱不上的藝術片/國片來的優秀
  • 我會推薦上文導演讀一下這本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396529
    藝術家為何那麼窮
  • 當然今天電影或其他產業弄成這樣,作為從業者是責無旁貸的。
    怪政府、怪觀眾不懂得欣賞,其實大家也都看得出來根源在哪。

    不過我比較關心的是:如果金髮尤物就是一個芭樂片,支撐這個芭樂片的體系是什麼?他在台灣賣的不錯,何種商品體系交易使之具有固定、穩定的收益?

    台灣的生產者為何作不到?

    注意生產的在地化、交易的全球化。
    這一點在藝術產業出現,電影一樣,而且電影更全面、嚴重。
    台灣有電影工作者,其實可以把作品拿到歐洲市場去販賣,但是他的生產是在台灣,資金、演員都只是在台灣本土的,於是要看看片尾。

    台灣的文創討論其實不少,但是多少談到核心問題?還是都紙上談兵?甚至誤認現況?

    最近看電視,獅子王要來台灣了,你看廣告多少,用什麼場地?小巨蛋。

    你看這個國外大團開的規格多少,他們在台灣預計回收多少收益?這種大眾娛樂,在台灣的關鍵地位多少?
    如果台灣沒人要看國外表演,獅子王、小王子不會來台灣,村上隆不會來台灣,
    金髮尤物不會來台灣上映。

    問題在台灣很多人再看,收益很高。也有個完整的產銷通路。
    相對,國內影人、出版人所打的通路,真的是冏況。
    如果想想一些傳播理論,尤其強調通路力量、管道、頻道理論的,這不是沒有道理。
  • 幫ZEN轉貼

    我會推薦上文導演讀一下這本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396529
    藝術家為何那麼窮
  • 昨天我看了電影台播了一個新加坡片(我在政府部門的日子)
    大概也是吳導演口中的芭樂片
    但是 我認為這個芭樂片 批判了新加坡這個已經被視為高度廉潔且有效的政府
    反觀台灣 執政黨腐敗八年 國民黨腐敗五十年 電影工作者拍出什麼來批判? 沒有 市場不愛看國片是個問題 國片早被輔導金給收編 或許更是元兇

    當文化人被政府補助給收編 那還談什麼創作自主性 你自己已經先對某些重要社會議題畫地自限了

    國片輔導金如此 文學獎如此 國科會補助也同樣如此
  • http://review.microtheatre.idv.tw/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376
  • 回應一下新新聞那篇

    作者犯了兩個錯誤
    一 生產者不一定需要是行銷者 看來作者沒讀鄭秋霜的論述 透過代理人機制 可以保障文化與行銷/產業各自專業獨立 各自分家賺取利益最大化
    二 台灣的文化生產 本質早已過於薄弱 少數菁英(例如雲門) 是政府企業用錢堆出來的 根本不是產業 也產業化不了(舉例失當)

    其實 文化與產業不必然是對立 但是 來自 文化人的觀點都認為 文化生產者只要碰了市場 就會被搞髒搞臭 但又舉不出例子(所舉的例子 人家本來就是要做大眾市場的大眾文化商品) 很奇怪的思維 是一種反商情結 或者說 對於商業/產業化 或社會專業分工的不夠了解使然

    文化政策 必然需要有文化面和產業面各自的設計 但也必須要有整合的設計

    簡單說 需要有完整的設計
    至於文化無法外銷 不是因為在地性而已 作者舉的代工例子 也很不對櫬 文化代工 台灣早有 (幫迪士尼化動畫) 電子代工或遊艇代工應該對比的是 文化代工 電子業或遊艇業若要對比文化創作 應該是品牌或零件的開創 產品的設計
  • 生產者不一定需要是行銷者

    覆議
    這真是一大迷思啊……
    生產者可以有行銷概念,但是一開始就把行銷念頭擺在正中央去生產的話,創意會受到侷限的,到時候就不是生產而只是「複製」品罷了
  • 謝謝大家對芭樂文的回應

    由於工作忙碌
    現在才看到諸位的回應
    我也做一些點回應

    1. 先感謝各位對於我誤用”芭樂片”一詞的指正,我以後將會更注意,但在此聲明我對芭樂片並沒有貶抑之意,並將之聲名在我部落格的此篇文章,也希望個位看完更完整的此篇文章。(我本人很喜歡金髮尤物的第一集編劇喔,相當專業精準,是成功的商業劇情片喔:http://blog.roodo.com/kilasme/archives/5861371.html )


    2. 台灣電影很努力在國際賣片也有許多是獲得國外資金協力,以藝術電影最為成功,這也是侯孝賢蔡明亮等還能繼續拍片的原因。撇開主觀藝術性娛樂性等,台灣電影好不容易在近兩年導入製片制度,過往是以作者為主導的導演製,希望漸漸能朝向更為專業分工的工業邁進,而完整健全的產銷通路亦有許多製作公司努力實驗耕耘中,並非完全窘況喔。

    3. 而文化創作的批判性問題,是否被收編,這是很主觀的看法,因為我不完全認同文化創作者就一定等同絕對的批判者,我比較認為可以從勞工的角度去看待批判性問題,從好萊塢到歐洲電影圈,工會制度是非常強健的,尤其對於爭取電影相關從業人員的權益,前陣子編劇工會大罷工影響巨大(請參閱:http://docworker.blogspot.com/2008/03/blog-post_4840.html),也許是台灣文化藝術可以養活勞工的資源和制度相對不全,因此大部份文化藝術工作者必須仰賴政府,但至少我和我身邊的創作者們並沒有失掉批判性喔,尤其前兩年還有紀錄片工會或紀錄片,針對諸多社會問題都提出了許多批判和建言,而劇情片亦有不少反省社會的作品喔(如:流浪神狗人,幫幫我愛神......……等)。而下半年度我將推出批判台灣高學費的紀錄片,有興趣歡迎指教:http://blog.roodo.com/kilasme/archives/2782929.html


    4. 生產者和行銷者也不是對立的,都是勞工的一環,就像你我的生產,觀察片尾有意義的地方在於社會上很多勞動產品你都無法知道他是誰創造的,反而電影有趣地會在篇幅內向大眾傳達,這是一個有著廣大工作者的共同成果。電影是個藝術和市場綜合體,任何精良的商品都不是憑空誕生,是需要培養許多優秀的勞工才能建築。

    5. 關於”藝術家為什麼這麼窮”這本書,好巧,我前幾天在咖啡廳看到,我想我會讀一讀,但就書名而言,分享一個祕密,我從來不認為自己是藝術家,因為藝術用來服務人民,我只是個工人,為整體工人的”貧窮”而努力鬥爭中。
  • 我也認為文化人是勞工
    不過 外界不是這麼貼標籤的
    所以 對概念的理解 應該從眾 然後心裡有把尺

    基本上 國片的發展是良性的(至少相對於台灣文學自製書作家的生產來說) 不過 因為大環境裡能夠佔據主流媒體發言權的人不少仍然倡導文化優先於行銷 好文化不需行銷(甚至必須排斥商業介入 以免被汙損) 所以 必須與觀念提倡者對抗 雖然眼下的實際一點一滴往好的方面轉

    再者 我認為 所謂文化與行銷的結合 遠遠不夠 其中的原因 我認為是文化本質論綁架了實際執行者的想像力所導致

    在台灣 很多可以被開發為文化產業的元素 但卻少有人碰 反倒不斷去接軌西方宗祖國的文化產品 進入販售

    然後 一旦有個東西被碰了 馬上被廉價化 大量複製 無法建立起銷售品牌與質感 蛋塔化是相當程度衝擊著台灣文創的周邊發展的 例如前一陣子的好神熱 夜市馬上出現一堆廉價版本 不是不好 但是快速一窩風的提供 結果 領先者被廉價品擠押獲利 很可能活不下去 放棄升級

    扯太遠了

    想說的是 在能夠影響公共觀念建立的地方為文 盡可能要以中立的客觀語言表達概念 不要採納約定俗成的有趣但卻可能充滿偏見 引發誤解的字詞 會是比較好的

    否則 反應的可能是集體潛意識裡的某種必須被檢討的成分 沒有被正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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