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上網收信,發現Evelyne大神秘的寄了封信給我,不知道是不是秋意下一波報料內容,仔細打開連結,原來討論文化補助。

這是一位網友cathysswu撰寫的意見評論,針對雲門大火後的意見。
連結網址如下:
http://www.wretch.cc/blog/cathysswu

我初步歸納的要點是。
1.這位cathysswu認為,補助本身的政策思維,更該予以檢討,尤其,軟體投資與硬體建設不成比例,藝文團體補助1億元,硬體可高達百億元的預算。
2.提出藝術家進駐的方案,讓人才、軟體與硬體,加之在地化結合。
3.在地化除縣市規模以外,還在於創作與消費結合,培養藝文觀賞人口。
4.強化後勤人員,諸如管理、行政面人員。
5.可行性評估。(這我看不太懂標題與)內文之間的關係。

小弟Brahms的觀點如下:
首先該文點出政策缺失方向,並且在有提出解決方案,這點很好。尤其,方案方針有二,我認為可取,第一個並不是盲目的砸錢,而提出了規劃以及可行性評估。
第二個是,cathysswu指出在地化、生產者與消費者結合的觀點,不過方案希望能在具體,甚至若能規劃明確的考核標準更好。

其次,可行性評估倒給我一些想像。結合我歸納的第四點,後勤人員(類似鄭秋霜說的澤崎小姐),台灣在文創產業,不會沒有第三部門,但是成效不彰,可能原因在於,經營困難,這點歐美也是,另一個在於沒有提出區隔性與必要性,簡單說就是無法找到為文創界服務的利基。
可行性評估,若政府無法立即做(比如預算或既有政策方針),其實第三部門可以先跑,像文章內提到的場地,若有個團體持續在蒐集、會總台灣各地堪排練、演出等場地,甚出版清冊,其實今天大火的只是小團體,立刻就可以透過該清冊、名冊,找到合適地點。雲門大火重建順利的前提,是雲門可是舞蹈界的台機電,事實上表演藝術團體大多都是中小企業、自生自滅,下次有類似災難,假設地震好了(事實上其他團體諸如歌仔戲團,已經表示先前台北大水災影響甚劇),若有類似團體的可行性評估,重建、協助可以很快。
場地可行性評估以外,希望能將可行性評估擴大到其他範疇諸如經營上的,未來若該手冊具穩定性、參考性,就可以跨出藝文界,在媒體上定期公布增加知名度外,另外就可以前進企業、金融界,透過穩定體質良好的團體,打造起藝企結合的案例與模式,讓社會資源持續投入文化領域,而不是每天等著吃公家飯,而事實上公家飯也在減少中。

對岸,也注目文創產業的可能性,但是手法拙劣,大致不脫瘋園區與飆節慶兩者,這正是台灣先前,也是現在正在走的路,但是對岸不只是華人代表,並砸更多錢在玩。
台灣若能在這一塊反思,提出創意性的作法,成功模式,必定能跨越文創代工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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