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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漢館長這篇真是矛盾感想。前幾斷我覺得寫得很好,增加文化預算,並不代表可以增加文化施政的品質,關鍵在於怎麼看這些預算用途的。質勝於量,尤其需要提出要一套完整的模式才對。
以及,漢館長提到,文建會近幾年的文化預算用途,都在於活動辦理,而沒有深化文化,這點也打到痛腳。

但是後面我就三條線,漢館長看文化產業的觀點,是把文化與產業切割,認為文化例外,講產業化是其他人的事情。切割法,之後就準備鬥爭,因為另外一個陣營我又不熟,也不想瞭解,也不想融合,但是資源只有一筆,向文創計畫的預算,民間的投資,有將文創切割的嗎?當然是看總體表現,於是單一大餅、多人分食,就是鬥爭開始。
關鍵在於現在並無強而有利的論述基礎與觀點,連大哥大級的人,面對文創產業的規劃,都還相當模糊,文創放到社會去看,怎麼切割?
可能鄭秋霜在好管理一書中提的澤崎小姐說,還超越漢館長的觀點。漢館長的問題在於,他只談核心部門,只談創作,對後端、下游端的通路、製造沒興趣,於是想要切割,但是表演藝術、視覺藝術等,其實很多都靠影像、品牌授權後,通路養核心的方式經營,文化觀光、美國劇作家抗爭,不都凸顯核心與周邊合作的關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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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8.02.22 
文化預算解決不了問題
漢寶德

     雲門的鐵皮屋練習場被一把無名火燒了,卻意外成為總統大選的插曲。馬陣營承諾要在四年內提高文化預算至總預算的百分之四,謝陣營更不甘示弱,要提高到百分之五。這把火早燒幾年會不會對文化界多些幫助呢?如果雲門的火災能改善未來政府的文化政策,倒是雲門對文化界不經意的貢獻了!

     政府對文化界表示善意或支持,反應在政策上,通常只是增加預算。當然,文化發展處處都需要錢,提高文化經費在總預算中的比例,是文化界多年來的期待。但是有了錢就能辦好文化嗎?那倒未必。近年來,文建會的預算較往日充裕了些,但在文化上有甚麼可以數得出來的成效呢?有甚麼提高國民文化素養的計畫在執行呢?文化不是需要花大錢的事業,所以口袋的錢多了些就不知怎麼花。最常見的辦法是辦活動,因此用公款支助的所謂文化活動,大自一夕數千萬的文化大拜拜,小至請些外國人來開開會,對於文化建設都少有助益。所以自預算大餅中爭取較多經費固然很重要,怎麼把錢花在刀口上,實在是更重要的。

     就以雲門這件事來說吧!像這樣一個國際知名的舞團,在先進國家大概都有自己的「家」。「家」是指一個特有的表演場所。平時可以練習,每年按季節對公眾開放表演。怎麼可讓他們在違章的鐵皮屋裡湊合那麼多年呢?這當然表示我們在文化上還是落後國家,政府與民間都沒有注意及此。為了國內外到處去表演,政府每年補助一些,還會引起一些閒言閒語。抱著這樣的態度即使有了錢,也幫不上忙。

     明智的運用文化經費,要有明確的政策,有具體的實施方法,也就是要建立好的制度。在今天,一切向錢看的氣氛下,清晰的思維特別重要。近幾年,自從把文化創意產業的觀念引進之後,「文化是好生意」的說法漸占上風,而且漸被誤解為好生意的文化才是好文化,而改變了價值判斷的基礎,把藝術正式列為產業之一。這樣的觀念,在文化已融入生活的歐洲也許不會有負面的影響,在尚須努力進行生活文化提升的我國,確實使人不免有早熟的顧慮。再以雲門為例,有人說既已國際知名,為何不設法自給自足?就是出於此等觀念早熟的思維。

     在我國,文化與文化創意產業要分開來看。提升國民文化素養是文化的任務,「文創」是要提升產業競爭力。現階段,兩者不能混為一談。跟著先進國家的後面,人云亦云,會誤入歧途,把文化當生意做。文化不是生意,在文化需求量高的國家,可以視為生意,我們還差得遠,所以雲門在台北市的表演,每年不過幾場而已。我們還要幫助雲門以及有希望成為雲門的組織,生存、壯大發展下去,直到文化的土壤成熟之後。

     文化的基礎工作就是土壤的培育。沒有基礎,文化創意產業也做不好,做不成。過去若干年,文建會花很多錢在社區營造上。這件事很重要,可是它與我們認知的文化關係甚少,無助於文化的奠基工作。不是創意產業與社區營造不重要,是先要有文化土壤,再由產業與社會部門使力,才看得到成果。否則花錢也只是散錢,扎不了根,一旦錢的來源斷了,也就枯萎了。

     除了總統候選人外,新任的王拓主委也主張提高文化預算。這是好消息,但要錢先要把花錢的計畫想清楚。文建會及相關文化單位究竟要做甚麼,準備完成些甚麼目標,一定要先弄明白;否則只是浪費納稅人的錢而已。試看文建會過去幾年在文創與社造上的投資就知道了。(作者為世界宗教博物館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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