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文創阿?很多人都暢談他的文化觀、創意是什麼。但是,我覺得下面這半個月來醞釀的新聞,才是真正的文創:林志玲等人,因為勞動形式的不確定,訴願失敗,最後引起財稅單位的檢討。

就早先財政部的認定,模特兒算是營業所得,所以科以類似公司的營業稅;但訴願內容則認為,模特兒是勞工,應該比照演藝人員。可以說,新出現的勞動類型,在既有的範疇裡面產生無法認定現象,而政府,是依法行政的單位,既然法都可以認定,也都無法認定,最後就只好遊走兩邊;事實上,林志玲健保是更早出現的問題,翻翻老新聞,2006年自由時報就有一則:「林志玲年入4千萬 月繳健保費604元」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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